第六十一章 造勢[第1頁/共3頁]
見到效果,以及麵前實打實的好處,固然插手國度後會落空一些東西,但比起能夠獲得的好處,落空的那些,實在不敷掛齒,明智之人不會回絕這個機遇。
“路稅,僅路稅一項,我們今後每年的喪失,便在數百萬靈幣以上!”
協商集會開了半個多月,各項章程根基達成了分歧,法律框架、政體佈局、推舉機製都製定出了一個模型。
因為造勢活動結束後,第二步事情走的非常順暢,到目前為止,有55座都會,同意插手他所定義、架構、締造的阿誰“國度”。
而麵子這類的東西,不是看你對峙甚麼,而是看看人們愛攀比些甚麼?
販子們個人主動,各城的城主或者掌控家屬,對這個所謂的“國度”,暗裡也熱烈會商,但觀點不一,態度龐大,乃至產生了嚴峻的分歧與爭辯。
頓時有人解釋道:“話不能這麼說,報紙上也解釋了,路稅固然減少了,但今後經濟生機晉升後,會從商稅方麵彌補返來,乃至能賺的更多,我們不能隻算喪失,不算收益。”
如果人們都愛尋求靈幣、都愛比拚財產數據的多少時,你再抓動手裡的那點權力不放,那恐怕真的會有人罵他傻瓜了。
這類都會,周鳴將其稱之為“一家之城”。
……
三步是那三步?
“甚麼?竟然另有這等好處,如何能夠?”
“不可,不能插手國度,插手了對我們有大害!”某家主一臉陰沉道。
“是啊,這報紙上說有個叫高陵城的都會,境內有儲量非常豐富的靈石礦,代價超越百億靈幣,但因為山高地遠,偏僻貧困,拿不出修軌道的錢,這些年一向守著寶山乞食,孔殷盼望有人出資給他們修條出山的路,好叫他們有開采那座靈石礦發財的才氣。”
最衝動最主動的一批人,起首是販子,他們對於百城聯盟即將整合為一個國度,持雙手雙腳同意的態度。
在百城聯盟中,先拉攏部分最主動主動的城邦(不需求很多,隻需3,40個城邦便可),建立一個國度的雛形,試著運轉部分國度服從,最好達到立竿見影的結果,帶來明顯的好處,從而不竭吸引更多的城邦插手。
通過報紙、雜誌、上流宴會、小道動靜等等渠道,停止大範圍高強度的鼓吹造勢,鼓吹建立一個國度的好處與長處,吸惹人們的存眷,激起人們的興趣,不竭吸納有誌之士,插手“建元黨”。
“甚麼大害?”幾人不解。
“支撐支撐,我願拿出十萬靈幣支撐!真有這麼個國呈現,我盧某的商行,能夠多做很多買賣。”
因而,接下來的五年,事情的生長,根基遵循《三步走》的打算,實現著周鳴他們的假想。
百城商盟的110座都會中,有43座都會,屬於“一家之城”,占有比例不小。
“我亦拿出十萬靈幣,望國度早些建立!”
也就是說,整座都會,是某一個家屬的“私有財產”。
還是到手的數額更多的經濟好處首要?
是手上的部分權力首要?
“我感覺這個國度的構思是非常不錯的,可把人力、財力、物力集合起來,辦成一些無益於統統人的大事,比方這報紙上的,能夠在錦水城的鏡平湖修一個大水庫,不但能夠調蓄防洪,還可在常常因水患而眾多的下流,開墾出數千萬畝的靈晶米田,遠景非常之好……但這麼大的工程,單座城池,不成能有阿誰才氣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