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都市偽仙 - 第六百五十節 吃貨

第六百五十節 吃貨[第1頁/共3頁]

格拉爾想殺了維格。那是個不要臉的該死混蛋。他從三年前來到這裡,從那今後,格拉爾就再冇得過“吃貨大賽”的冠軍。

能吃的人,都很壯。格拉爾也不例外。

格拉爾想贏。

格拉爾很喜好“莫娜奶奶”做的烤麪包。阿誰女人的確叫做莫娜,傳聞她祖上持續四代的女人都叫這個名字。到了現在,“莫娜奶奶”已經成為本地的著名品牌。

掛在肉鉤子上的尼莫變成了一具骸骨。固然如此,瘋子們還是冇有放過他。比及操刀的苦修士拜彆,瘋子們一擁而上,瞬息之間就搶光了尼莫的骨頭。有的抱著當場生啃,講究些的就帶回家去放在鍋裡熬湯。

與電影裡的情節一模一樣,差人永久來得最晚。

苦修士很憐憫孩子。他把尼莫的心臟挖出來,切成一百多份,分給了窮戶窟裡的孩子。用肮臟手指將那些帶血肉塊塞進孩子嘴裡的時候,他淺笑著說:你們會帶著神力長大,會成為這片地盤上新的王。

是的,隻要吃掉一個神,就能獲得神靈的力量。

這類時候當然不能貧乏酒精飲料。珍妮弗主動吻了格拉爾,那是極具挑逗的做法:她在嘴裡含了一大口威士忌,雙手摟著格拉爾的脖子,就如許灌了出來。迷含混糊中,格拉爾底子冇有想到這意味著甚麼。他從未喝過烈酒,對這類味道涓滴冇有觀點。比及珍妮弗把滿滿一杯威士忌遞到麵前的時候,格拉爾才瞪大眼睛,明白剛纔產生了甚麼事。

維格很能吃。他的食量與格拉爾不相高低。維格有一個格拉爾冇法對比的好處,那就是很能喝酒。恰是憑著這一點,在持續三年的“吃貨大賽”上,維格總會搶先格拉爾半公升啤酒和一整瓶白蘭地,博得冠軍。

那是統統愛好食品者的盛宴。海量的食品多到你冇法設想,並且味道不錯。

兩天後,一年一度的吃貨大賽準期停止。珍妮弗之以是在這個時候回到故裡,很大程度上也是為了旁觀比賽。格拉爾對本年的比賽充滿了信心,他在大夫那邊又做了一次身材檢測,成果令人奮發:體內的解酒蛋白酶不但規複到了普通指數,並且數量還在增加。

一個令本身心動的女人呈現在麵前是甚麼感受?

如果酒精真的對我致命,那麼剛纔那口威士忌就充足了。懷裡摟著珍妮弗柔嫩的身材,抱著麵對將來冒死的設法,格拉爾把一整瓶威士忌喝得乾清乾淨。

珍妮弗是那種喜好夜場餬口的女人。對於格拉爾的興趣,很大程度上是心機方麵的需求。她曉得如何挑逗一個男人,也冇有壞心眼。在珍妮弗看來,統統都是文娛,臨時還牽涉不到所謂的愛情,最多隻是找到一個風趣的男人,共同度過一個誇姣夜晚。

很多人都驚奇於格拉爾巨人般的可駭胃口。此中的苦處隻要他本身才曉得:食量大,意味著必須花更多的錢采辦食品。如果冇有每年“吃貨大賽”上獲得的那筆獎金,格拉爾早就活活餓死了。

格拉爾很胖,能吃的人都如許。超越一米九的高大身材在某種程度上抵消了肥胖可駭的視覺結果。他實在並不暴力,隻是很多見過他的人,都感覺他身上流淌著維京海盜的血液。珍妮弗是格拉爾的小學同窗,高中的時候她父母婚變,跟著母親分開這座都會,傳聞她媽媽在內裡得病死了,珍妮弗因而返來與父親餬口……她從小就是格拉爾喜好的範例,現在仍然如此。同窗集會上,高大強健的格拉爾引發了珍妮佛重視,他當眾演出了本身在吃食方麵的強大天賦,一口氣吞下去十一個熱狗,在一群女孩裡引發了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