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讀心律師 - 第112章 財產轉移戰

第112章 財產轉移戰[第1頁/共3頁]

與此同時,車管局門外,李昏君正和一個年青靚麗的妹子急倉促往辦事大廳而去。

羅法官思考了一下,這才鬆口說道:“如許吧,不要求你們等額供應包管,隻要供應1萬元包管金便能夠了。”

接著對著陳慧英勸道:“陳姐,這是一種法律競合。你既能夠提起不當得利訴訟,也能夠提起確認贈與無效訴訟。不過,你隻能從二者當挑選一種更無益的體例提告狀訟。從法律角度來看,提起贈與無效訴訟確切能夠更好的庇護你權益。”

籌辦好這些呼應的質料後,李超和林善若當即兵分兩路。林善若持狀師證去交警大隊車管所調查小三車輛登記環境。而李超直接去房管局調查小三采辦房屋的環境。

鄧慧英帶著哭腔說道:“車子,我老公開了,房產證也被我老公收起來了。他不共同,我底子拿不到。如何辦呢,超人狀師?”

李超可不會在法官麵前,說本身如何贏利,惹法官惡感,而是說著好話。

李超給她支招,“你們不是有屋子、車子嗎?拿你們的屋子、車子到法院辦個抵押包管,這就行了。”

李超立即衝動隧道:“羅法官,對方當事人在轉移財產,還請貴院從速采納強迫辦法,不然車子和屋子也會被轉移走。”

填好以後,兩人都是開著車直奔法院。

兩人顛末一陣談判。各自查順利到了呼應的資訊。當即打電話告訴對方,由李超在財產保全申請書上填好車子屋子資訊。

另一邊羅法官他們快速驅車而來,就看兩邊誰能更快一步!(未完待續)

這個案件看起來簡樸,但實際上存在著很龐大的法律乾係。最關頭的一個題目,到底是合用不當得利法律乾係還是合用無效贈與法律乾係。

邊走李昏君還邊催促道:“從速提比武續,趁著他老婆冇有提告狀訟,將車子屋子都過戶,如許對方就拿你冇轍了。”冇想到,小三的幕後高人竟然是李昏君。

林善若帶著躍躍欲試的神情,鎮靜地點頭承諾。

羅法官體味清楚環境以後,點點頭道:“好,你方供應財產保全包管,我院就當即去采納財產保全辦法,解凍對方的財產。”

案子很快分下去了,民一庭羅法官承辦。李超、林善若和陳慧英當即要求約見羅法官。

陳慧英很快將1萬元存入法院指定的賬戶做包管。而法院當即開端查封小三的相乾財產。

法官們的人為很昂貴,就算深鵬是特區,已經實施了法官伶仃序列辦理,法官的人為在天下居首,一個月有將近2萬元,但是比起深鵬的狀師來講,法官的這點人為還隻是灑灑水。

聽羅法官的口氣有點鬆動,李超淺笑著,再勸說道,“羅法官,遵循最新的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在訴訟中,群眾法院依申請或者依權柄采納保全辦法的,該當按照案件的詳細環境,決定當事人是否該當供應包管以及包管的數額。”

“如果提起不當得利訴訟,那麼90%以上的概率是法院做事情,小三退還部分財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