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讀心律師 - 第112章 財產轉移戰

第112章 財產轉移戰[第1頁/共3頁]

聽羅法官的口氣有點鬆動,李超淺笑著,再勸說道,“羅法官,遵循最新的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在訴訟中,群眾法院依申請或者依權柄采納保全辦法的,該當按照案件的詳細環境,決定當事人是否該當供應包管以及包管的數額。”

林善若聽了李超的闡發,也是輕點點頭,讚美地看了李超一眼,心悅誠服隧道:“李超,你闡發得很全麵。”

如果提起不當得利訴訟,那就意味著不承認陳慧英老公贈與財產,而是小三不法占有其老公的財產。但對方很能夠抓住這是一種贈與行動,並不是不當得利,而要求采納陳慧英的訴訟要求。

林善若趕緊安撫道:“放心,車子屋子要想轉移冇有存款那麼快,要去相乾部分變動登記,需求時候,法院必然趕得及的。”

羅法官聽了陳慧英的疑問,主動解釋道:“財產保全包管是指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申請財產保全時向群眾法院供應的包管,這是等額包管,你要凍對方多少財產,本身就要供應多少等額的財產做包管。”

林善若帶著躍躍欲試的神情,鎮靜地點頭承諾。

李超笑著迴應道:“這還不是托國度大力推動法治的福分嘛以及依托法官們秉公法律建立司法權威,現在當事人越來越信賴法律,越來越情願應用兵器保護本身權益,向法院告狀的越來越多,我們的買賣天然好了一點。鐘法官,應當感謝你們的辛苦事情啊,我們纔有贏利的機遇。”

“如果提起不當得利訴訟,那麼90%以上的概率是法院做事情,小三退還部分財帛。”

羅法官凝重地點點頭,應道:“好,我們現在就解纜去解凍!”隨即羅法官帶著書記員風風火火地乘車疾走車管局和房管局。

填好以後,兩人都是開著車直奔法院。

李超可不會在法官麵前,說本身如何贏利,惹法官惡感,而是說著好話。

說著,李超遞過一根菸去。在中原國辦事。都講究點情麵油滑。遞根菸顯得乾係更和諧,事情更好辦。

案子很快分下去了,民一庭羅法官承辦。李超、林善若和陳慧英當即要求約見羅法官。

鐘法官接過煙來。笑著對李超打趣道:“超人狀師啊,你還真成了超人,案源滾滾,忙個不斷,財路廣進啊!”

一看到螢幕上的賬戶買賣明細,李超就心底暗歎,這小三真是奸刁啊抑或是有高人支招,一見不妙就從速轉移財產。

“你看看本案的案情很清楚,陳慧英的老公擅自將471萬元贈與給小三,這類環境下停止財產保全不成能呈現甚麼弊端,還請羅法官考慮下陳慧英的實際困難,免於供應包管吧!”

兩人顛末一陣談判。各自查順利到了呼應的資訊。當即打電話告訴對方,由李超在財產保全申請書上填好車子屋子資訊。

籌辦好這些呼應的質料後,李超和林善若當即兵分兩路。林善若持狀師證去交警大隊車管所調查小三車輛登記環境。而李超直接去房管局調查小三采辦房屋的環境。

到了胡羅區法院。賣力備案的鐘法官看到李超暴露了淺笑。這段時候,李超都成了法院的常客,法官們和李超打交道多了,乾係也諳練和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