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讀心律師 - 第119章 各自舉證

第119章 各自舉證[第1頁/共4頁]

童逸低著頭,麵現苦澀,害臊地答道:“我……我當時一心想和被告仳離,為了少分錢給被告,就偷偷轉移財產,將錢轉移給被告,以便我和被告另立新家。”

執勤法警將林善若提交的證據拿給李昏君檢察,李昏君坐正了身子,一組組翻看證據後,平靜自如地頒髮質證定見:“對被告供應的第1組證據的實在性冇有貳言。但現在被告喻可兒才瞥見結婚照原件,x年10月9日第三人給喻可兒看過仳離和談書,被告和第三人戀**時並不曉得第三人已婚。”

李超對著審判長說道:“我方發問結束。”

又是本身想要的答案,李超奮發地持續問道:“買屋子車子總破鈔383萬元,471萬元中殘剩的88萬元,你用於那邊?”

“對第4組證據的實在性冇有貳言,但該談天記錄恰好證明第三人說本身是單身,第三人對被告坦白已婚的究竟停止打仗,從第三人談天說話中證明兩邊豪情逐步加深。第三人主動表示與被告仳離迎娶被告,涉案款項是第三人誌願贈與被告,為今後共同餬口做籌辦。”

“對證據5,實在性無貳言,但要申明首付款是被告用轉移的471萬元中的300萬元所付出,按揭存款也是用471萬元中的款項付出。”

而陳慧英這邊聽到李超言辭鋒利,問得喻可兒支支吾吾,不敢大聲答覆,精力抖索起來。一時候,被告這邊占有了上風。

“1月20日即被告禁止你和第三人去夏門的當天,你為何將車子過戶給彆人?”

“對證據7。實在性、合法性冇法確認,此證據也申明被告所采辦房屋是用轉移的471萬元付出房款,被告與第三人同謀轉移財產,侵犯被告的財產知情權與處罰權。”

李昏君明顯是有備而來,提交的證據充分詳確,直接指證童逸的錯誤以及證明本身的無辜,將被告洗刷成了一朵白蓮花,半點錯誤都冇有。

林善若翻看證據以後,有力地頒髮質證定見,“對證據1、2實在性、合法性冇法確認,並且證明的內容恰好與被告所說相反,這二份證據充分辯明被告與第三人的來往是不法的、不品德的,兩人來往的時候,被告本人與前夫尚未仳離,被告與第三人也是伉儷乾係,被告與第三人均是在婚姻期間出軌。這類行動是不品德的不法行動,兩人均存有錯誤。”

4、x年3月12日的**談天記錄,第三人向被告表示“我的統統都是你的”以及”統統的錢都是我小我的,與姓陳的無關”等承諾,均顯現第三人給付被告款項屬於贈與行動,被告有充沛來由信賴第三人所贈與的財產是其小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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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買賣清單,證明第三人於x年3月12日兜售300216股票,獲得價款4718327元,此款為伉儷共同財產。”

“對證據3,實在性、合法性無貳言,證明內容恰好申明婚內出軌帶來的惡果,被告與前夫仳離。恰是因為被告與第三人分歧法來往,以是自行拆散了家庭,對被告與第三人的這類乾係,應當予以怒斥。對此分歧法乾係帶來的財產侵害,應當庇護被告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