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沉睡之妻(1)[第1頁/共4頁]
“當一個法醫,最忌諱的就是先入為主。”聖兵哥緩緩說道,“這會很大程度地影響我們的判定。先入為主會矇住我們的眼睛。”
現場位於一棟樓房的五樓,是一套兩居室,住著一家三口。丈夫體弱多病,是個下崗工人,隔三岔五地去四周的一個小作坊打工。老婆,也就是死者,長得五大三粗,冇有事情,靠撿成品賺些外快,兩小我的支出都少得不幸,隻夠勉強保持生存。家裡另有個七歲的小男孩,長得非常敬愛。
聖兵哥一邊說,我一邊奮筆疾書做記錄。
聖兵哥的神采輕鬆了很多,戴上手套,徑直走進中間現場――大寢室。
“男的已經帶到所裡去問話了,小孩交給他們一個親戚照看。”派出所民警說。派出所的辦事效力很高。
作為助手的我,儘力不讓人發明我拿動手術刀和止血鉗的手一向在微微顫抖。
“看到了吧,口鼻和頸部都冇毀傷,為甚麼會堵塞?申明這類堵塞征象來自疾病。看來你們前期的調查冇有錯,的確是猝死。”我對勁地對民警說道。
我也看出了聖兵哥的變態,從速探頭去看,死者的胸骨部位有一大塊較著的慘白區。固然看到了這一塊不太普通的皮膚色彩竄改,但我不明白這能申明甚麼。我茫然地看著聖兵哥。
這個小區離法醫門診很近,很快我們便趕到了現場。
“是的,我感覺不成能是他。鄰居都曉得的,向來冇聽他們拌過嘴。並且也冇有發明他們兩邊誰有婚外戀的跡象。更何況,你看看這男的的身板兒,再看看那女的的身板兒,不是一個重量級。”派出所民警信心滿滿。
“但是,她確切合適猝死的征象啊,莫非就是因為胸口的那一片慘白區嗎?”我仍然不太佩服。
之以是用“非普通滅亡案(事)件”這類情勢來表達,是因為法醫在對這類案件做完前期事情後,連絡簡樸的調查環境和現場勘查環境,要在第一時候肯定是不是命案,如果是命案則稱之為案件,需求進一步的解剖查驗、參與偵破;如果肯定不是命案,則稱之為事件,屍身則交給家眷措置。如果把事件錯當作結案件,會華侈大量的警力和精力,當窺伺事情持續不下去了,重新核閱的時候發明瞭弊端,法醫就會被千夫所指;而把案件錯當作了事件,就會形成冤案。非普通滅亡案(事)件的措置,我們省每年都有一萬多起,每個案件需求兩名法醫措置,以是均勻每個法醫每年就得看七十多起,當然,這還不包含交通變亂的相乾查驗鑒定。
“這伉儷倆,平時豪情如何樣?”聖兵哥還是不太放心。
聖兵哥遞給我一套解剖服和一雙手套:“遵循打算,明天該你脫手了。”
“屋裡普通嗎?必定冇有人出去過?”聖兵哥看著小郭說。
去殯儀館的路上,我戰戰兢兢地問:“我說錯了?不是猝死?”
“不可!我分歧意解剖!我不忍心讓她死了今後還被千刀萬剮!”死者丈夫俄然暴跳如雷,把中間的孩子嚇了一跳。
基層法醫的事情並不如設想中那麼刺激,除了要在命案偵破中打頭陣,更多的精力要花在如何做都做不完的傷情鑒定和時不時就呈現的非普通滅亡案(事)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