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翻閱童年 - 第11章 大人與小孩

第11章 大人與小孩[第1頁/共2頁]

“爹,您快嚐嚐明天的兔子肉,這但是靜芬燉的呢。”

林秀豪:“……”

“姥爺,明天我和哥抓三隻兔子,如許孃舅們就不消搶了!”

林秀雄:“……”

林秀雄從屋裡走出來,在得知環境以後,他立即作出了決定:“小香,你帶著小鳴和小成,把這隻野兔子給你小叔送疇昔。翠蘭,把這隻野雞先養起來吧,等過段時候送林村去。”

是以,第二天一吃完早餐,劍鳴和林成績立即去了山裡‘上班’,卻不料明天還很空曠的荒山,現在竟成了喧嘩的鬨市,五六個小屁孩早已占據了這一方六合,為首的鮮明就是趙虎!

“嗯?老四,這是如何回事?”

“哈哈,感謝姥爺。”

“……,唉,三個大人還不如一個小孩子懂事!小鳴,你真是個好孩子,將來必定有大出息,來,多吃點肉。”

“算了,翠蘭,你去炒幾個菜吧,我去買幾瓶酒。”

“哼,他如果再敢欺負人,我們就用石頭砸他!”

“媽,小叔說了,一會兒他和三叔過來,要在我們家喝酒。”

“……,當家的,你快過來,這倆孩子又抓到好東西了。”

百般考慮下,林秀傑決定在家裡燉兔子,卻到二哥家喝酒,如許既能夠包管百口有肉吃,還不消喝本身的酒。

之以是呈現這類環境,滿是因為劍鳴愛諞的壞弊端,國人本就有跟風的風俗,再加上兔肉催人涎下,冇偶然候的大人們,隻能鼓勵本身的孩子前來打獵。他們這麼做,除了打著解饞的主不測,更多是攀比心機――不但你們家的孩子本事,我家的孩子也很短長。

“……,啊,這都是你倆抓的?”

落日落下山,林秀傑彙同林秀豪,帶著孩子們,端著兔子肉趕到了林秀雄家,分外的晚餐備齊,宴席也算收場了。

林秀傑:“……”

“咦,小香,你們不等著吃肉,跑返來乾啥?”

“咦,他如何來了?”

羅翠蘭:“……”

“妗子,你快來看看啊,我們明天除了打死一隻兔子今後,還抓到了一隻雞呢。”

羅翠蘭頗感無語,山中的野兔子彷彿比之前笨了,不是被腚蹲死,就是被腳跺死,這打獵也太簡樸了吧?心經百般吐嘈,她又想到了獵物的分派題目,前次那隻野兔子燉了也就燉了,可這隻彷彿不能再隨便措置了,畢竟是林成跺死的,如何著也得籌議一下。

還不知真相的老爺子萬分歡暢:“哈哈,小鳴真是好孩子,曉得捉野兔子貢獻姥爺,將來必定有大出息。”

又是一翻昌大的誇獎,這讓劍鳴的內心中儘是歡樂,在這類氛圍下生長的孩子們,的確能闡揚出龐大的事情熱忱,他們喜好被嘉獎,也巴望獲得更多的誇獎。

“爹,我們曉得了,您彆活力了。”

要提及小舅林秀傑,絕對算得上一個妙人兒,身為林家的老幺,他深受老爺子的寵嬖,在行事氣勢上也儲存了偌多的童趣。

羅翠蘭終不甘吃暗虧,一開席就委宛的告了狀,這的確令老爺子一愣,好表情立即少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