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犯罪心理檔案.3 - 第六章 放逐殺場

第六章 放逐殺場[第1頁/共5頁]

葉曦衝著他的背影用力瞪了一眼,走到桌邊撿起郵件包,拿脫手機給郵寄人留下的電話打疇昔,不出所料,話筒裡提示對方已經關機,想必手機號碼是一個臨時卡,郵寄人資訊應當也都是假的。她又打電話給快遞公司,通過郵件編號聯絡到收件員,對方表示冇見過郵寄人,是郵寄人在電話裡指定一個地點讓他去取包裹的……鑒定成果很快就出來了,皮夾子和報紙上冇有彙集到任何指紋,看來凶手很謹慎,能夠擔憂本身的指紋留在上麵,以是對皮夾子各個部位都細心擦拭過。包裹皮夾子的報紙是明天出版的本市日報,大街上到處有賣,冇甚麼清查代價。皮夾子倒也不滿是空的,此中一個內裡夾了張10厘米見方的字條,字條上冇有筆墨,隻要一個用紅色染料畫成的“手捂嘴巴暗笑”的頭像漫畫。染料是人血,經DNA測試比對,屬於六號受害人的血。因為充公集到指紋,冇法鬆散確認皮夾子歸屬,隻能告訴家眷來指認,成果毫無不測,皮夾子就是他們孩子的。郵寄人無疑是全部係列案件的凶手。

那麼接下來除持續耐煩監督夏明德等候他出錯,還要更加全麵深切地訪問受害人四周的社會乾係,尋覓這七小我同時現身某一場合或者事件中的能夠性。如果他們同時現身的景象,或者哪怕隻是某幾小我的同時現身,能夠與夏明德產生關聯,那夏明德是凶手之一便肯定無疑了。當然,即便這類齊齊現身的景象與夏明德冇有任何乾係,也必須正視起來,畢竟統統行動終究的目標是抓住凶手,而不是要證明誰的判定才氣。

報案人是個女孩,在夜總會陪酒,淩晨放工返來,發明瞭受害人。屋子是她租的,受害人是她男朋友。女孩又進一步解釋,說兩人隻是玩玩的乾係,冇當真。受害人家裡有錢,父母是完工廠的,隔三岔五會在女孩家過一次夜,當然錢的方麵從不虐待她,不過受害人這段時候有些變態,窩在這裡差未幾一個禮拜不出門了,彷彿在躲甚麼人。女孩問過他是不是在內裡惹甚麼費事了,他解釋說主如果比來一段時候老有擄掠的,夜裡出去玩不平安。女孩一一看了前六名受害人的照片,表示受害人曾跟這些人在一起玩過一段時候。

案發明場是一個單位樓中的出租房,受害報酬青年男性。同先前一樣,先遭繩索勒斃,後遭割喉,滅亡時候為上半夜,詳細點是18日晚8點到9點之間;隨身照顧的財物遭洗劫,其陳屍的客堂中的一麵牆上,還是塗有一幅紅色的頭像漫畫。神采也有竄改,不過不太好猜,非常籠統,隻是在圓圓的腦袋上畫了一副眼鏡。

“確認一下!”電話那邊的葉曦說。

接到康小北反應的這個資訊,葉曦和韓印出風格查了那幾名出租車司機,他們的家庭背景都很普通,案發時候點都能給出不在犯法現場的人證,遂解除“犯法朋友”懷疑。歸正從這差未幾半個月時候的察看來看,夏明德彷彿真的與連環殺手沾不上邊,四周算得上有聯絡的人也都底子不具有作案懷疑,因而康小北內心越來越忐忑不安,固然他不肯往那方麵想,但模糊有種感受:韓印這一次對峙的調查方向有能夠是大錯特錯,後續負麵成果將不堪假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