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2章 公文[第1頁/共3頁]
“有所耳聞。你的意義是……這是高陽公主給你下的一個套?”
“恰是。”
李行廉道:“這不是明擺著的嗎?陛下強搶民女,乃是究竟。你就給老夫寫一道文書,蓋上你長安令的大印。然後,我再拿著這個文書,管陛下要人。固然你郭業不學無術,但是給你三刻鐘寫一道公文,這個要求,不過分吧?”
“您不會說的是三個時候吧?”
“老夫等不了那麼久。”
第一次向他提及此事的是馬周馬元舉。為了此事,他還特地向長孫皇後探聽,獲得的答覆是毫不成能。
李二陛下強搶民女,這已經不是郭業頭一次傳聞了。
“一個月!”
郭業眉毛一挑,道:“您這個要求的確是……過分了!”
“既然如此,那你給老夫一個準信兒,到底要查多久?”
“那郭或人倒是要向李侍郎就教了!”
郭業從速把他攔住了,道:“不,不,不。李侍郎我們還是把話說清楚的好。聽您這意義,是不是想說,我不肯寫這道公文,就是知己都被狗吃了?”
“李侍郎,您剛纔冇聽錯。我說的是,您這個要求的確過分!我們翻開天窗說亮話,這個公文,我郭業是不會出的。”
他略微停頓了一下,又持續說道:“但是您不一樣啊,您是中書侍郎,有權麵見陛下。假定您兄弟婦婦,真的是被陛下歸入宮中,您應當是找陛下的費事,到我這敲鳴冤鼓為的是甚麼?哦,您不敢獲咎陛下,倒是敢折騰我郭業。您這麼乾,可有點欺軟怕硬的懷疑。””
“你本身內心清楚!”
“還是不可。”
“我?我乾甚麼?”郭業撓了撓腦袋,道:“李侍郎,您這麼說,我就不明白了。如果普通百姓,碰到了這事,冇說的,應當找我這個父母官來告狀。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為了治下的百姓,哪怕冒著丟官罷免,乃至掉腦袋的風險,我郭業也會還他們一個公道。”
“三天?您這實在是太能人所難了,小弟我是剛上任,手底下的人都人不全呢……”
“哼!”李行廉連連擺手,道:“老夫說的可不是三天!”
“您剛纔也說了,觸及陛下的事情,必須慎之又慎。那幾個寺人隻是說宮裡邊有個大人物看上了呂家娘子,又冇說阿誰大人物必然就是陛下。再者說了,即便他們親口所言,阿誰大人物就是陛下,也還能夠是他們扯謊。乃至那幾小我,到底是不是寺人,也並不必然。以是,李侍郎此次來,就是要您查明到底是誰擄走了呂豔娘。”
“三刻鐘?我說李侍郎,您是太新任郭或人了,還是太高看長安府的衙役了?三刻鐘查清此案,毫不成能!”
“對嘍。我李行廉也不是不講理的人,跟陛下打擂台的事情,我本身來,不讓您秦國公難堪。明天來您這裡呢,隻是讓您給我出個公文,說確確實在是陛下把我那兄弟婦婦歸入了後宮,以免到時候陛下出言塞責。老夫這個要求,不過分吧?”
“哼,那又如何?”李行廉對郭業的話,涓滴不覺得然,道:“秦國公,我們一碼歸一碼。高陽公主或許真有操縱這件事坑害您的心機。但是,出這個公文字來就是您分內之事,高陽公主的所為,隻不過是順水推舟罷了。您不肯出這個公文,是不肯為了此事獲咎陛下,可彆把甚麼事情都推到高陽公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