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第1頁/共2頁]

天禧二年八月,文武百官請立皇太子,真宗下旨,立皇子升王趙楨為皇太子,大赦天下。

皇子坐宴,再喝酒,再加正殿。最後一次撤除皮弁之冠,則加以皇子的進賢冠,再次唱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老無疆,受天之慶。”

副相向敏中,亦是王旦寇準等一派的,十餘年來亦是受王欽若打壓很多,此時見狀也順勢出麵指責王欽若,王欽若也是辯才便給,以一敵二亦是毫不落下風,一時朝堂之上,唇槍舌劍、明刀暗箭紛繁亂放,兩派積怨又久,副相李迪等人此時見王欽若落了下風,更是一泄心頭之怒。

天禧二年仲春,壽春郡王趙楨加封為太保,進封升王。

全部朝堂,刹時間亂如蜂窩,隻聽得嗡嗡嗡一片喧鬨之聲,直到真宗一聲怒喝,方纔靜了下來。

玄月中旬,真宗禦天安殿正式冊封皇太子,祭廟告天。

王欽若突然覺悟過來,趕緊伏地請罪,卻見真宗拂袖而去。

大中祥符九年年底,下旨改來歲為天禧元年。

真宗大怒,拍案而起:“將王欽若、向敏中、馬知節十足轟了出去。”

這對於一個大人來講,也是一場累得夠嗆的禮節,對於一個才五週歲的孩子來講,更是吃不消。早從兩個月之前,劉後便先讓他練習了數次。此番正式行冠禮時,文武大臣們看著才五週歲的小皇子不哭不鬨,一臉端莊莊嚴,禮節一絲不差地完成了全部冠禮的顛末,不由地心中暗歎:“皇子雖小,公然已經有君王的風采了。”

再回到正殿中,既行過冠禮,真宗則再賜名“楨”字,為皇子冠禮後的正式名字。

數今後,表章紛上,王欽若貪汙納賄、私藏*、假借鬼神之名擅議皇子加冠之事等罪名被人告密,真宗大怒之下,將向敏中、馬知節、王欽若三人一起奪職,令王欽若貶職,出知杭州。

然後皇子到殿東麵,飲執事者所酌之酒,意味性地略進饌食,再回到正殿中。則由宗室大賓取下緇布之冠,再授以皮弁之冠,再唱祝詞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

這一年的年底,寇準回京。

王欽若自為相以來,從未有人敢如此劈麵對他在理,氣得渾身顫抖,回到內閣,便下了批文將王懷信等人全數除官,以消心頭惡氣。

十今後,王欽若再度上朝請罪,說了半晌,真宗方消肝火,不料馬知節卻拉住王欽若,爭扯之間,王欽若袖間數十道本章落在地上,馬知節遂罵他奸邪之輩,平時袖藏多道奏章上朝,看天子眼色而呈奏章。

到了年底十仲春份,有旨意下來,本擬停息的慶國公趙受益受冠禮還是定時停止。

一個月後,也就是大中祥符九年正月,又下旨以張士遜、崔遵度為壽春郡王友,幫手皇子。

半個月後,樞密院副使馬知節在朝堂當眾舉發王欽若擅權,瀘州都巡檢王懷信等平蠻有功,王欽若不但不及時上報請賞,反而扣下不睬。

三今後,已經收回去的批文,卻呈現在真宗的禦書房中,真宗大怒,劈麵召了王欽若來詰責,重責他擅弄權謀,遂令他閉門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