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我冇有見義勇為(下)[第1頁/共4頁]
其次他們為甚麼混呢?他們不是黑道,大多冇有穩定的支出來源,但是惡習又非常多,吸毒泡吧玩女人樣樣精通,半夜飆摩托車是常有的事。
我不再看她,不管她有多斑斕我都不再看她。
又獲咎了一小我。
怪不得她不敢出聲,小吳打了她,小吳打了女人,我內心俄然對他無窮鄙夷,一個小人得誌的爛人,一小我多卻連我都不敢打的人,卻帶著兩個地痞打一個女人。
這時候一個混子說:“吳哥,給這個,還怕她不跟著你”
在我還冇有做小偷的時候就經曆過,我瞥見我中間的人一隻手捂著脖子,另一隻手青筋暴出的亂抓,最後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睛死死的盯著我,卻不出聲音,我想他大抵是想說救我,我當時很怕,我怕的快暈眩了。
她一杯,我一杯。
他們的特性就是混和混,第二個念三聲,特性是個人不大,一群地痞頂多二十多小我,但是做事情極其不計結果,長年在東南街的批市場采辦砍刀和電棍,動手冇輕冇重,動不動就要跟人乾架,要曉得群架是很亂的,非常輕易出事。
而這類事情,每天都在東南街的夜市生,你有冇有感受過正在好好上彀的時候,中間的人被另一個俄然拿刀割喉血漸到你身上的感受,你怕不怕?
但我不能愛上她,因為我是個小偷,在這行裡,一小我的缺點當然是越少越好,一旦我愛上了她,我就多了個缺點,一個大佬能夠因為家人而心甘甘心的走進仇家的圈套,這就是缺點的風險。
而小吳出頭以後底氣也不一樣了,記得之前還跟我稱兄道弟,一出頭就直接不把我放在眼裡,公然在這行都很權勢,交淺言深眾多。
我看到他手裡拿著的東西是最新型的毒品,歡樂丸,上癮性強,並且人隻要吃上一口就會心機恍惚,混渾沌沌還會斷片,這特性是甚麼用處就未幾說了,我心想真特麼的牲口,這如果給人吃了跟毀了一小我平生冇甚麼辨彆。
怪不得這麼放肆,本來是跟著個角色了,大牛是這裡的16夜總會的一個經理,很有權勢,要不如何說新人王有機遇了,這小吳第二天就出頭了。
算了,自認不利吧。
第二討厭的人是年紀大的地痞,這一類地痞最可愛,他們深知年青地痞的心機,以是特彆輕易教唆他們為本身做事,索債砸店之類的,萬一遇見硬茬,這些年青地痞就都完了。
我和她找了石凳坐了一會,我從中間的店裡買了一瓶果汁,和一瓶啤酒。
而另一部分文青則是讓我佩服的,他們英勇的追逐本身想要的餬口,把文青深埋在心腸,儘力的贏利,因為他們曉得,要想追逐本身想要的餬口,不受束縛,錢是少不了的,這是個很精確的目標,這不是拜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小吳對著擠在角落的人說:“妹子,如何樣,交個朋友來來”說著就要拉那女孩的手,從我的方向看隻能看到那女孩冒死擺脫,卻冇有出聲音。
我在內心苦笑,現在才發覺出一件事,一件我從未重視的事情,本來,當我誤入歧途的時候,也被剝奪了愛一小我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