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大俠[第2頁/共3頁]
王援朝從監獄裡出來今後,才收養了阿誰棄嬰,今後再不惹事,安溫馨靜在吳莊過起了小日子。
“行啊!我們現在就去!”吳金海利落的說道,“提及來,我也有一陣子冇見過援朝了,還挺想他的!你等著,我去屋裡提兩瓶好酒給他帶著,援朝平時冇甚麼愛好,就是愛抽菸,愛喝酒!”
他老婆的家人曉得這件事以後報了警,這個姓錢的小子已經是涉嫌犯法,不再是家務事範圍,以是常常把他給抓走了。
阿誰他殺的女孩子的爸媽帶著家屬的人去縣當局請願,要求從輕懲罰王援朝。而因為之前姓錢的小子喝醉酒把老婆毀容,並且導致老婆他殺事件已經鬨得滿城風雨,以是這件事出來今後,官方言論也分歧要求從輕措置王援朝。
據吳金海所說,約莫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的時候,當時在縣城裡出了一件事,當時有一個姓錢的年青人,是個酒暈子,喝了酒就喜好打老婆,每喝酒必打!阿誰時候,女人在家庭中的職位還很低,並且阿誰姓錢的小子的爹還是縣裡甚麼單位的乾部,他老婆的爸媽倒是平頭老百姓,以是他老婆捱了打普通都是忍著,底子就不敢抵擋,也不敢跟孃家人抱怨。公安局的人更是不管這類家庭瑣事,就算是報了警冇用。
這件事當時在柳林縣鬨得很大,顛末人們的口口相傳,很多人都曉得了這件事。
不過,不曉得這小子走了甚麼門路,最後竟然冇有判刑,隻是在看管所關了幾個月,就給放了出來,給阿誰女的離了婚,彷彿隻賠了幾百塊錢,就算了事了。
這件事越鬨越大,厥後省報也停止了專門的報導。
“這個王康美不但槍法一流,他更絕的是挖坑、下套子的才氣,那的確是一絕啊!像那些野豬啊、麅子啊之類的大物件,大多數都是他下套子拿下的。他煎的野豬肉片,一樣也是一絕!當年我們兩個常常一塊喝酒呢,現在我想起來他的技術,還留口水。”
吳金海聽到陳慶要找獵手的時候,也很獵奇,笑道:“慶東,要說之前的話,我們這兒還真有個好獵手,就是我們村的王援朝。王援朝之前當過兵,厥後退伍返來今後,就常常扛一把獵槍去老林子裡打獵,冇如何空過手,還常常能逮到野豬、麅子等大物件,至於野雞、野兔、野鳥之類的小東西,更是不在話下。”
陳慶東笑道:“金海叔,剛纔是我不對,實在我也不是跟你客氣,在我內心,我也是把你當作我親叔來對待的!”
傳聞,王援朝一向在阿誰姓錢的小子家門口埋伏了兩天連夜,才終究找到了一個最好的動手機遇!
因為姓錢的小子冇有死,又考慮到王援朝特彆的殺人動機,傳聞另有大人物打了號召,迫於各方麵的壓力,柳林縣法院終究判了王援朝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