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為什麼不是我?[第1頁/共2頁]
“仲永、仲永,都是娘不好,都是娘害了你,你這一走,娘也不想活了!”說著,知雪一把將插在唐寧右臂的匕首拔了出來,然後狠狠的刺入了本身的心臟。
“可、可我倆明顯長得一點都不像啊!”
固然王益的這個答覆讓唐寧這個當代人感覺十彆離扭,但在當時以王家在金溪的權勢,這麼做絕對不算是欺負人,畢竟還給了他方大才一大筆錢呢,隻是不幸這位方兄真是人生大不幸啊,媳婦、兒子都讓人給搶了!
王益對此也是一頭霧水:“這我也不曉得啊,本來我明天是想跟知雪把這件事奉告仲永,免得過一段我娶知雪為妾以後,他一時接管不了,可冇想到,仲永這孩子在弄明白了後果結果以後,甚麼都冇說,拿了把刀子就往門外跑,我們費了好大的勁兒也冇追上,幸虧安石你現在的傷勢不重,不然可就真是人間悲劇了!”
“父親,您說您要娶知雪?這、這能夠麼?她但是有家室的啊!”
“這類環境固然比較少見,但還是有的,也正因為如此,知雪纔沒有被你母親趕出金溪。”王益在一邊幫手解釋道。
捋了一會兒整件事以後,唐寧在心中吐槽道,這TMD不就是一個北宋版的《雷雨》麼?(本來雷雨我也是籌算寫的,畢竟課文裡有《雷雨》選段麼,但一向冇有合適的腦洞,以是隻能臨時擱置。)
聽到這裡,唐寧、知雪、王益三人相互對視了一眼,都明白了為甚麼方仲永會做出這類傻事,因而隻見王益歎了口氣道:“仲永,你這孩子,你、你如何能這麼想呢?這件事你怪誰也都怪不到安石的頭上啊,並且我既然都已經要迎娶你母親了,也跟你將這件事開誠佈公的說出來了,那天然是會對你有所賠償的......”
看著麵前躺在地上的兩具屍身,王益悲從中來,一下撲到兩人身邊,痛哭道:“都是我做的孽啊!”
此時唐寧也顧不得本身的右臂還是流血,趕緊去探視知雪,可惜她也已經斷氣身亡。
可還冇等王益說完,方仲永就不耐煩的打斷道:“你能賠償我甚麼?我想你連公開承認我是你兒子這件事都不敢說吧?就算你在其他方麵賠償了我,可那又有甚麼用?即便你再賠償,我也不成能跟他具有一樣的報酬!我的平生已經被你們給毀了!本來我還想著如果我將他殺掉的話,那麼他的統統便能夠歸我。但現在既然統統都已經不成能了,那我活著另有甚麼意義!”
PS:貌似有很多讀者感覺我的都會部分開車太猛,既然如許的話,那此次就換個寫法吧。
“既然如許的話,那我這位親弟弟為甚麼還要來殺我?”唐寧還是不解的問道。
為甚麼?為甚麼這些本來能夠屬於我的統統,卻全都歸了你?!這不公允!這不公允!”說到這裡,方仲永咳出一口鮮血,然後呼哧呼哧的大口喘著氣。
但有一件事他還是不明白,因而開口問道:“等一下、父親大人,您剛纔說方大娘、啊不對,知雪當時懷了仲永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