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風流且付笑談中:將相逸事篇 (1)[第1頁/共4頁]
博士東方朔
繇曰:“無此。”乃勤勤呼之,乃入。繇意恨恨,有不忍之心,然猶斫之傷髀。婦人即出,以新綿拭血,竟路。明日,令人尋跡之,至一大塚,木中有好婦人,形體如生人。著白練衫,丹繡裲襠。傷左髀,以裲襠中綿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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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話歪批
軍將陳守規者,常坐法流信州,寓止第宅。館素凶,守規始至,即鬼物晝見,奇形怪狀,竄改倏忽。守規素剛猛,親持弓矢刀杖,與之鬥。久之,乃空中語曰:“吾鬼神,不欲與人混居。君既堅正,願以兄事,可乎?”守規許之。自是常與交言,有休咎,輒先報。或求飲食,與之,輒得錢物。既久,非常厭倦,因求方士,手書章疏,奏之上帝。翌日,鬼乃痛罵曰:“吾與君為兄弟,何如上章訴我。大丈夫交友,當如是耶?”守規曰:“安得有此事?”即於空中擲下章疏,紙筆宛然。又曰:“君圖我居處,謂我無所止也。吾今往蜀川,亦不下於此矣。”由是遂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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潁川郡的鐘繇,曾經好幾個月都不上朝,神采脾氣都戰役時不太一樣。有人問他啟事,鐘繇說:“常有一個婦人來與我相會,斑斕不凡。”那人說:“必然是鬼怪,該當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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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風騷且付笑談中:將相逸聞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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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溯源
三國吳末帝孫皓當政時,陳敏任江夏郡太守。一次,陳敏去都城建業述職返來,傳聞宮亭廟的神仙很靈驗,便特地乘船去了一趟,祈求任職期間安然無事,並許願說將來奉上一根銀杖。厥後,任職刻日已滿,他用竹竿做了根柺杖,再鍍上一層銀。冇多久,陳敏被封為散騎常侍,又來到江口,去宮亭廟送了柺杖,便上船出發了。當船正行在途中,入夜下來,一名神巫自天而降,宣佈說:“陳敏當年許願說給我一根銀柺杖,現在卻用一根鍍銀的竹杖送我,我要把它投入水中,再還給你。你對我的棍騙和鄙棄之罪,不成容忍!”說完,神巫將那支竹柺杖放在水麵上,手仗便順水向北漂去,像飛一樣快,徑直奔到陳敏船前,盤桓不去。陳敏驚駭,倉猝取了柺杖,派小吏到宮亭廟賠罪。小吏們剛解纜,俄然暴風高文,波浪滔天,陳敏的大船就翻入水中。隻要到廟中賠罪的四名小吏倖免於難。
出處:《陸氏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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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承平廣記》(出《還冤記》)
陳敏欺神
傷害的約會
鬼弟兄
重臣名將,生前運籌帷幄,叱吒風雲,做了鬼天然也不甘孤單。多少風騷事,倒是成了世人佐酒掃興的談資與笑料。
陳守規將軍曾因犯了罪,被放逐到江西信州,留宿在一個第宅裡。這個第宅一貫是個凶宅,陳守規剛住出來,明白日鬼怪就呈現了,他們奇形怪狀,竄改多端。守規生性剛烈凶悍,便抄起刀槍棍棒和鬼鬥爭起來。打了好久,隻聽空中說:“我們鬼神不想和人雜住在一起。老兄你為人樸重剛毅,我們願尊你為大哥,如何樣?”陳守規承諾了。今後他和鬼怪常常扳談,有甚麼吉喪事,鬼也提早陳述。偶然鬼向他索要東西吃,他給了,鬼們也送他錢物。日子久了,陳守規很厭倦和鬼打交道了,就請一個方士寫了一道奏章,稟告了天帝。第二天,鬼怪們痛罵說:“我們和你是弟兄,你為甚麼寫狀子告我們?男人漢大丈夫交友朋友,能如許做嗎?”守規說:“哪有這事?”鬼怪們當即從空中扔下那份奏章,另有寫狀子用過的紙和筆。鬼怪說:“你想占我們的住處,彆覺得我們分開這裡就冇處去了!我們現在要去四川,不比這裡差。”自此,這兒的鬼怪就斷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