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古董商的尋寶之旅 - 第四十一章 戰國玉器

第四十一章 戰國玉器[第1頁/共3頁]

攤主難堪笑笑,特長比劃了一下道:“一個這麼大的雲紋玉璧,不是我們這獨山玉的,應當是和田白玉。中空,中間雕了條龍。玉璧兩側邊沿還各有一隻鳳鳥,隻要個幾毫米厚。

一看比劃,也有個十多公分。

“東西呢?”

說出去腰都直不起來!(80年代的公安局長和現在不一樣,普通都是本地人擔負,這類環境到了90年代中期後才竄改。)

“去,出不了事。”

“王哥在嗎?”

張楠無所謂,隻要好東西他都要。聽這姓趙的口氣,不大能夠是明清玉器。

再說就算攤主他們有照片,買賣完成後也就燒掉了,冇哪個笨伯會留給差人當線索,留下照片是把繩索網資格脖子上套,找死!

這攤主買賣做成,肯定這兩位江南客商有氣力,就想再乾筆大的,如許的金主不大好找。

冇先容關興權,冇需求。

並且江南那邊人還比較靠譜,不大會是差人垂釣。

攤主有點心急,如許的客戶不好找,並且明顯這筆買賣他不是有份就是有提成能夠拿。

這會很多刑事方麵的小案件,隻要當事人是國度單位的人,公安局底子就是走個過場,都交給地點單位措置。

當然,如果是殺人,那幾近都是槍斃,比幾十年後就嚴多了。

“那要不我們現在就去?”

“張老闆,我看你們也是玉器裡手,真有好貨要不要?”

“那你這買賣?”

張楠指了指地攤。

人家如果不歡暢就不鳥你,誰叫彆人都是鐵飯碗呢?!碰到個強勢的局長就更加!

再說又不是本身去盜墓,買點東西自個拿著玩就不算個事。

有錢不賺王-八-蛋。

現在搞幾麵青銅鏡,那就不算個事。

另有個高腳玉燈,有個十多公分高,燈盤有這麼大。”

看到店裡邊另有門,應當是“外店裡家”的格式。

店鋪裡的櫃檯上不但有玉器,還賣些日用品、捲菸甚麼的。

“在朋友的店裡,不遠,他弄了個賣玉器的小店。”

我和他們說了你朋友那兩件玉器的事,你看?”

特彆是傳統上就出強盜山賊的剡縣,處所看法極強,外埠差人來要人,本地公安都先會去體味一下那人的社會乾係如何。

“王哥,這是我剛熟諳的兩位江南省老闆,這位是張老闆。我那兩麵鏡子剛賣給他們了,人爽氣。

“中。”

青銅鏡買賣這會還算是在打擦邊球,不像20年後一個不留意就上-綱-上線。就算挖墓的給抓了,這事捅出去,豫省差人順著線索找到張楠,張楠也不會鳥人家,大不了拿麵同一期間的爛銅鏡交給對方交差。

本來張楠還想留個聯絡體例給這攤主,今後有好物件能夠聯絡。

那女人一聽,道:“在裡邊呢。老王,小郭來了。”

聽到裡邊有人應了聲,三人順著店裡的過道走了出來。

如果有財務喪失、職員受傷需求用度,普通也是單位出錢――這會的國度單位護犢子的架式,幾十年後的帶領們看了都該臉紅!

不過對方接下來的一番話,讓張楠臨時撤銷了這個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