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什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第1頁/共2頁]
傑西・利弗莫爾,美國投機家,1877年生於馬薩諸塞州鄉村。父親逼其子承父業,他憤而離家出走,小學剛畢業就出場了。
如果說格雷厄姆(巴菲特的教員)是“教父”,巴菲特是“股神”,索羅斯是“股魔”,王亞偉是“股佛”,彼得・林奇是“股聖”,那麼利弗莫爾就隻能叫做“股癡”了。為甚麼呢?在隻要一百多年的股票汗青中,他在股市待了半個世紀。
華爾街是個造神的處所,這裡向來都不缺神。每個期間都有一批巨擘擎天而起,一代代的股神此起彼伏,很少有人能成為兩代人的偶像。他年青時崇拜的名字,對我們來講都陌生得很,比如詹姆斯・基恩、愛迪生・傑羅姆、迪肯・懷特等。
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甚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下去
華爾街上朝代的更迭甚為敏捷,一批批的神崛地而起,又接踵而歿。這些人,連洛克菲勒和摩根都要請他們幫手,隻是厥後又被新的眾神代替。或許再過幾十年,就冇人記得巴菲特是誰了,因為到時會呈現新一代的股神,去引領新的期間。
利弗莫爾是猖獗的。如果你和投行業打過交道,就不難瞭解利弗莫爾的餬口了:他在美國和歐洲有多處豪宅,有兩艘長達90米的遊輪,戀人最多時高達二十幾個,豪華舞會更是夜夜笙簫……這些放到現在也算很豪侈了。而當時的美國股市,每天有人跳樓。在如許的大背景下,人們對他仇恨到了頂點,乃至說要暗害他。與他同期間的大師江恩固然承認他在買賣上的巨大,但同時也指責他“貪婪地追逐金融本錢的利潤,一旦勝利獲得了钜額利潤又忘乎以是,大肆華侈”。
冇有人能成為兩代人的偶像,除了一小我,那就是利弗莫爾,他穿透了時候之牆。
就拿本書的第一句話來講吧:“我grammar school剛畢業就插手事情了。”針對這句話,彼得・林奇說:“隻要能夠做五年級的數學題,你就有了根基的技術。”那很明顯,grammar school是“小學”的意義。但是市場上暢通的大部分版本(包含我之前的版本),都譯作了“中學”。本來,grammar school,在英國事“中學”,但在美國倒是“小學”。
翻譯弊端或語焉不詳,你就不曉得它在說甚麼,就被剝奪了從典範中獲得真知灼見的機遇。利弗莫爾是一個智者,現在你和他擦肩而過,和智者擦肩而過就必須得有所收成纔好,不然就像賣掉一支股票卻眼睜睜地看著它暴漲了一百多塊一樣,人會悔怨,想補倉又不敢。
本來,英文書越典範就越簡樸。如果它不簡樸,大部分美國人看不懂,那它如何引領美國人的思潮,併成為典範呢?中國人讀不懂外版典範,不是因為典範難,隻是譯本的題目。
大部分在股市賺過錢的,厥後都分開去做投資了,不管是索羅斯還是巴菲特,不管是格雷厄姆還是彼得・林奇。股市上冇有常勝將軍,冇有人能幾十年不敗,如果貪戰,終究必有一次大跌。和利弗莫爾同期間的摩根和洛克菲勒等,則開山挖油建鐵路,搞的是實業。但利弗莫爾向來冇有搞過投資,也冇有做過實業,他癡迷股市,不肯分開,直到63歲時滅亡纔給本身的買賣生涯畫上句號。據他本身說,這是因為他冇有彆的謀生,甚麼都不會乾。畢竟他隻是小學畢業,讀書少,彆的也乾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