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什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第1頁/共2頁]
他從5美圓開端做起,40年後則一筆淨賺1億美圓,股票史上無人可及。也確切如此,《紐約時報》在1999年停止了一場投票,他被選為“百年美股第一人”,把正當時的巴菲特、索羅斯、彼得・林奇遠遠地甩在後邊,把作古的江恩、艾略特、格雷厄姆等也甩了好幾條大街。本書是記者埃德溫・利以他的口述為根本寫的小說。
財產來來去去,股票此起彼落。利弗莫爾的巨大,不但僅在於他的紅利,更在於他犯過的弊端。他說:“曉得不該做甚麼,比曉得該做甚麼更首要。”任何人出場,都不是來撿錢的,是來贏錢的;要贏錢,就得有經曆。而每一個經曆,都必須用真金白銀來買(或看著彆人去買)。生長就是試錯,對買賣商來講特彆如此。
而這個版本和好股票又分歧,不會瞬息萬變,它很有耐煩,一向會等你返來,再慢條斯理地跟你講完一份49年的買賣經曆,半個世紀的起起伏伏,一份從5元本金到月入1億的故事和聰明。
如果說格雷厄姆(巴菲特的教員)是“教父”,巴菲特是“股神”,索羅斯是“股魔”,王亞偉是“股佛”,彼得・林奇是“股聖”,那麼利弗莫爾就隻能叫做“股癡”了。為甚麼呢?在隻要一百多年的股票汗青中,他在股市待了半個世紀。
最後要說的是譯本。喜好讀書的人總會發明,翻譯作品很難懂。但我們從不抱怨,我們說:“人家是典範,是大師寫的,咱看不懂很普通!”但我發明:看不懂的隻是翻譯作品,原版英文書還是很簡樸的。
就拿本書的第一句話來講吧:“我grammar school剛畢業就插手事情了。”針對這句話,彼得・林奇說:“隻要能夠做五年級的數學題,你就有了根基的技術。”那很明顯,grammar school是“小學”的意義。但是市場上暢通的大部分版本(包含我之前的版本),都譯作了“中學”。本來,grammar school,在英國事“中學”,但在美國倒是“小學”。
我不能吹噓這個版本多麼好,但我能夠毫不羞赧地說:這個版本,比我三年前的版本,要強一百倍。
大部分在股市賺過錢的,厥後都分開去做投資了,不管是索羅斯還是巴菲特,不管是格雷厄姆還是彼得・林奇。股市上冇有常勝將軍,冇有人能幾十年不敗,如果貪戰,終究必有一次大跌。和利弗莫爾同期間的摩根和洛克菲勒等,則開山挖油建鐵路,搞的是實業。但利弗莫爾向來冇有搞過投資,也冇有做過實業,他癡迷股市,不肯分開,直到63歲時滅亡纔給本身的買賣生涯畫上句號。據他本身說,這是因為他冇有彆的謀生,甚麼都不會乾。畢竟他隻是小學畢業,讀書少,彆的也乾不了。
華爾街上朝代的更迭甚為敏捷,一批批的神崛地而起,又接踵而歿。這些人,連洛克菲勒和摩根都要請他們幫手,隻是厥後又被新的眾神代替。或許再過幾十年,就冇人記得巴菲特是誰了,因為到時會呈現新一代的股神,去引領新的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