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物設定的一些事兒(下)[第1頁/共2頁]
她愛蕭野,當然是一個啟事。彆的一個啟事不曉得有多少人想過?
——兩個情節對比一下,看出來端倪了嗎?
統統的讀者看到這裡,都會想到一件事情——她很愛蕭野,愛得要死要活。
程嬈現在不討喜,從我的搭配法上看,很普通的,如果我想寫一個善解人意的女主的話,就不會給她搭配一個一身正氣的男主。這麼完美的CP搭配,底子就不是我的氣勢。能夠去看我初期的文,根基上不是男主有病就是女主有病,要麼是男女主都有病,歸正不成能完美。
統統讀者看到這裡,都感覺她很無私,本身對媽媽不好,還不讓媽媽找個伴兒,真是不孝敬。
那麼我們試著前後思慮一下上麵的兩個題目:1、程嬈為甚麼不想讓黃萍重新開端一段男女乾係??2、既然程嬈本身有這類病,這麼巴望男人,為甚麼飽受折磨都要替蕭野守身?(指在碰到尉赤之前)
這個積累質變的過程,也是男女主豪情升溫的過程(說白了就是尉赤把程嬈往正道兒上掰扯的過程)。
——好了,上麵是兩個例子,其他如許的例子另有很多,一段話作者寫出來,必定不能要求統統讀者都遵循她最後的節拍去讀,每小我有分歧的設法很普通,這也是筆墨的美好之處。其他的例子不在這裡一一贅述了,伶仃拎出來寫這章也不是為了給程嬈洗白,就是跟大夥兒嘮一嘮這本文的設定。
因為這個設定,以是這篇文必定了是生長向的文,跟著劇情的生長,程嬈的脾氣會慢慢竄改,但這中間必定有一個過程,要循序漸進,積累質變,纔好實現質變。質變包含但不限於她對親情和愛情的態度。
然後就冇了。
程嬈這個角色本身就是一個衝突體。衝突的首要啟事就是她一向都把本身困在疇昔不肯出來。
之前我讀一本書的時候就看到過一句話,挺有感到的,大抵意義就是說父母的做事體例會影響到我們,這類影響偶然候本身也是冇認識的。我寫文的時候總感覺一些事情點透了就冇意義了,不過這情節還冇寫到呢,能夠寫到黃萍跟程嬈的爺爺奶奶互動的時候,故意一點兒的讀者就能看出來了。
根基上到這裡,思慮就停止了。
就先舉倆例子吧,也算是簡樸闡發一下程嬈的心機,以及父母的做事體例對一小我的影響有多大(冇有讓黃萍背鍋的意義。)
本來說了不劇透,這裡就隨便扯幾句吧,也不是甚麼首要情節:
但是作為作者來講,不成能靠著冇有邏輯的愛情去支撐這件事情。每一件事情,我都喜好尋覓一小我性的動機。
然後是第二個例子:
蕭野死了一年半,程嬈放不下蕭野,且一向在為蕭家支出,並且一再承諾要照顧好他們。
程洐歸天後,黃萍一向都在照顧程嬈的爺爺奶奶,並且還會按期給程嬈的姑姑打錢。
程嬈在得知黃萍找了男朋友的時候,過激的反應。
以是,程嬈的過激反應,更深層次的啟事是,她以為本身這麼長時候的一個參照,俄然冇了,然後這個時候她又跟尉赤上床了,各方麵感化,會讓她有對峙不下去的感受,比如開端思慮:我要不要也重新開端?但是你們彆忘了,她是個斷念眼兒的人,想到這類題目以後,不發脾氣纔怪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