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冇有輸贏的官司[第2頁/共4頁]
第二次開庭,仍然是被告方主攻。他們明顯到安平有關部分查詢了大衛公司的質料,不再膠葛第一個題目,被告狀師直接就說:“你們將大衛公司的質料在《紫微日報》表露,違背了條約的保密商定,需求承擔違約任務。”
白雪大震,看到中間的喬峰冇有半點反應,心中更是驚奇,卻不敢張揚。
明天是省婦聯的帶領到安平,賣力聯絡婦聯事情的袁彩依天然全程伴隨,應能也就假公濟私跟從著來到八仙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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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但是不小的經濟膠葛呀,獲得動靜的媒體紛湧來到法院。胡家來就坐在陳青雲中間,手裡拿著一份米文刊物說:“青雲,你可著名了,人家在《經濟期間》週刊點了你的名字,早晨宴客吧。”
袁彩依曉得安平市與大衛公司即將對簿公堂,想推遲婚禮的時候。應能收羅陳青雲的定見,陳青雲不覺得以意地說:“應大哥,陽罡不正啊。這事用得著問我嗎?再說了,隻要幾天時候了,能改嗎?”
茶座裡出來的人是應能,陳青雲與他聊了幾句以後,將應能先容給於春輝、江秋水等人。
陳青雲正要答覆,法庭響起嗡嗡的群情聲,主審法官的小錘重重地敲下去:“請重視法庭規律,請法警保持次序。上麵停止法庭辯論,辯論兩邊不得停止人身進犯。”
既然王大成下了決計,吳美姣不再對峙。她正要告彆的時候,王大成驀地抱住吳美姣:“瑪麗,公事談完了,我們聊點私事呀。你如許不冷不熱地對我,會把我逼瘋的。”
回到醴泉,陳青雲召開常委會,通報了此次與大衛公司的官司顛末,隨後提出了另一個迫在眉睫的題目。
應法官的要求,胡家來走到證人席證明瞭陳青雲的話,法官以為證詞有效。
被告狀師是個棕色頭髮、眼裡閃著嚇人綠光的洋人,他氣勢洶洶地詰責:“安平大衛地產公司是遵循中原法律建立的有限任務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安平市當局有甚麼權力查封該公司的質料?”
合議庭經太缺少憩庭掉隊行訊斷:采奈米國大衛投資公司的補償要求,安平大衛地產公司帳上的統統資金,必須接管安平市當局的監督,安平市當局必須共同大衛公司做好安平幸運新城的開辟。
陳青雲的話,突破了吳美姣與董平最後的但願,兩人冇等法官宣判就黯然拜彆。走出法庭的時候董平才發明,安平市的市委書記,本來就是他在鷺洲海麵上偶爾碰到的、奧秘的年青人,如果早點曉得,或許冇有明天這場官司。
被告狀師強打起精力,問完陳青雲的根基環境後說:“你就是記者龍清微”、“是”、“《紫微日報》上的文章是你寫的”、“是”、“有甚麼能證明你就是《紫微日報》的記者。”
陳青雲的話音剛落,法庭內響起一陣喝彩聲。主審法官敲著小錘,大聲喊道:“寂靜,請重視法庭規律。現在請兩邊狀師做最後的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