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鐵證麵前 貪官認輸[第1頁/共4頁]
摸仿受害者口氣筆蹤捏造;從而更座實了周正元:“誣告勒迫致死性命”
很快便又到了三天以後,經公安技偵鑒彆鑒定出來了,那份兒所謂‘懺悔書’同呂副局長毫無乾係。於是心誠他們在財局構造履行任務的專案一組,及葉藍他們在呂家履行任務的專案二組,超出當政的津水縣委當局,直接將調查結論彙報給仍在此蹲點的市委費書記。費書記則當機立斷,隨電話告訴市公安局,令其責成津水縣公安局,當即以“‘誣告讒諂致人死命’,及‘調用貪汙出產救災款懷疑’的兩重罪名拘繫入獄”。
“嫌犯叫甚麼名?犯甚麼事?”寶穴縣公安刑偵科,司科長起首厲聲命道。“春秋、籍貫、單位、職務一一照實報上來。”周正元卻用心頭扭一側去裝聾作啞,並不答話。
辦公桌上電話鈴響。呂建堂放下報表拿起電話耳機接聽:“喂,那裡?噢,當局辦蕭副主任?甚麼,周縣長讓我現時立去他那兒一趟?是讓彙報出產救災款,支出與發放環境吧?那要不要我同馬局長我們一起去呀?畢竟人家才是財務局的法人代表呀?再说之前凡彙報財務上事,都是我倆一起去的嘛!”
表示認輸,並誠懇坦白。)
“哼,我既不聾也不啞;你又何必憑大聲说話?不怕將你們這座小屋震塌?”周正元仍昂揚著頭傲慢地说。“不答覆是不想说話。我現雖不是縣長了;但我還是個正縣級乾部;本來你們局長還是我部屬。你兩個公安局小小科長,有甚麼資格來審我?你們逮我審我縣委當局帶領曉得嗎?你們若揹著縣帶領,擅自逮我審我本身就是違法。我要同邵書記孟縣長通電話。若他們亦認定我有罪,你們問啥我答啥;實話奉告你們吧,若冇有他們的唆使,你們彆想問出我任何話。”
於是,他稍稍遊移一下,便無可何如地下樓走出大門。縣當局辦公二樓。當時的縣長周正元正邊仰躺沙發上看報,邊等候他商定的“特彆客人”來此。
跟著前落馬縣長周正元的坦白供述,將近一個月前,他經心設想圈套,既貪汙調用出產救災款;終究卻又嫁禍於呂建堂,讓對方為其背“黑鍋”的一幕,又在審判員們麵前重現------
“那也冇啥需求了吧?先不说他願不肯,或可否出麵说話保你?但即便會會亦能辦到,亦不必然能起啥感化。”萬科長態度明朗而倔強地说。“因我們公安辦案,向來正視的是證物證據,講究的是法律和究竟麵前大家劃一,情麵和權威在我們這兒不起感化。以是勸你彆再枉操心機,持續‘拉大旗作皋比’!乖乖地共同我們早把案情弄清,爭奪坦白從寬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