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四十二章 古怪的跳河[第1頁/共2頁]
“這纔是……”陳太忠頓時無語凝噎,好半天以後,他才嘀咕一句,“苧麻文明節,隻要植物,冇有外相。”
究竟上,這一家人也不是因為喜好苧麻,他們是追星來的,馬老夫有一個獨生閨女馬芬,十幾年前,猖獗地迷上了一個港九一個叫做安德福的藝人。
十二點半的時候,陳太忠到達了北崇分局,朱抖擻請他先用餐,被他判定回絕了,“顧不上這些,這兩天忙死了……席老幺呢?”
“我敢打賭,換不到一個月,你就要悔怨,”陳太忠歎口氣,想當初哥們兒在文明辦,那是多麼的清閒舒暢?偶爾管點閒事,彆人都要以為我吃飽了撐的,“下到縣區,隻要撅起屁股受的份兒,很多事情,底子是下級帶領看不到的,還不能不做……我一年隻回一次家。”
為了苧麻文明節跳河?陳太忠隻感覺尿道括約肌緊了幾下,我說,咱不帶這麼嚇人的。
“所救非人?”陳太忠的眉頭一皺,這是個如何說法?
“外埠人死在咱這兒,可不是影響咱區裡形象嗎?”這位倒是理直氣壯,“擱給老百姓說,誰情願家門口死小我?倒黴啊……我這是為區裡好,就是見義勇為,絕對的。”
這馬芬癡迷他多少年了,曾經數次特地插手他的演唱會,乃至追到港九,想求伶仃會晤而不得,馬家倒是因為她的追星行動,而傾家蕩產,馬老夫乃至連黌舍裡分的福利房都賣了――他是一名西席來的。
“她……對北崇的印象不是很好,”洪濤遊移一下,終究挑選實話實說,“她說在你們的揭示上,她看到了太多的、熟諳的格式,用她的話來講就是,‘來這裡一趟,就冇需求去巴黎和米蘭時裝週了’……這話不是我說的,是蔣主任說的。”
“你能做通事情,那就是明早走吧,再晚也來不及了,十月四號就是重陽了,”陳太忠點點頭,猛地又想起剛纔的猜疑,“我說……如何做通琳達的事情的?”
若救的是北崇人,援救鄉親,這值得鼓勵,若救的是外埠人,這便要商討一下――由此可見,或人的山頭主義,是印在骨子裡的。
處置理上講,這彷彿不太夠見義勇為的標準,人家都想死了,你憑啥去救?
“好了,你去分局吧,過一會兒我去體味環境,一頓飯起碼是要管的,”陳書記壓了電話,笑著看一眼洪濤,“冇體例,小處所,就是這類破事兒多。”
“無所謂了,說不說吧,”陳太忠很天然地摸出一根菸來,想一想,又將手裡的煙遞給洪濤,“來一根?”
從法治的角度上講,指導姓案例會成為辦案參考,乃至充分影響到司法解釋;從人治的角度上講,首案的公道公允,是最首要的,因為這會影響言論的走向。
“太忠你……學會抽菸了?”洪濤遊移地接過菸捲,他但是記得,陳太忠不抽菸。
“老幺啊,他說嘉獎不要了,去門口用飯了,”朱局長苦笑一聲,“所救非人,他感覺臉上無光,說當初就不該跳下去。”
我如果有你這背景,縣區事情輕鬆處理,洪濤笑一笑,不過他也偶然叫真,“那如許……明天淩晨解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