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第2頁/共2頁]
“諾!”贏平應道。
第二天一大早,五萬鐵騎從大營裡緩緩駛出,一起向東而去。玄色的旗號,玄色的盔甲,黑人黑馬,好像一條玄色的長龍。長龍在大地上遊動,風吹過玄色的旗號,收回一陣臘臘作響。俄然,不知誰開了個頭,全部長龍都跟著唱了起來,唱的就是秦軍的軍歌――《無衣》
現場五萬觀眾的目光都會聚到了贏平身上,大聲呼喊著“兵王……兵王……兵王……”,在他們的心中,“兵王”是偶像級的存在,贏平剛纔的表示也深深地佩服了這些熱血兒郎。本來的“準兵王”霍木東,已經被健忘的觀眾忽視。這也冇體例,實際很殘暴,這就是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差異。正如贏平宿世喜好的籃球明星科比說的那樣――第二名隻申明你是頭號輸家。
“老夫剛纔捋了捋,他是臨時征召之兵,我是從常備兵裡邊遴選精銳;他要打擊的時韓國都城,我打擊的隻是一個軍事重鎮;他離新鄭遠,我離宜陽近。如此算來,如何算如何贏。真不曉得內史騰拿甚麼和我賭,他哪兒來的自傲?”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發兵,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平公子,你帶領五千鐵騎為前鋒!為雄師開路!”
”諾!“世人應道。
說到衝動處,蒙武鎮靜的眉毛都抖了起來,俄然蹦出一句兩千多年後才呈現的風行語,驚的贏平一個激靈。
蒙武為糧草之事,在藍田滯留一天,已經讓貳心急如焚了。幸虧他派出的探馬陳述,說內史騰還在籌辦人馬,估計兩今後出兵,然後直接帶領十萬步騎奔赴韓國都城新鄭。才讓他感受本身並未掉隊。
該謙善時贏平能夠謙善,機遇來時就要當仁不讓,這是贏平的風格。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發兵,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蒙武敲著桌子,用他渾厚的嗓音說道:“此次內史騰和老夫有一賭,誰先早日完成作戰打算,滅韓之功就歸誰。行動慢的,勞師無功!諸位都是交戰疆場的虎將,可有信心與老夫同領滅國之功?”
不說行軍,單說他們此主要攻打的宜陽鐵山,確切是需求好好掰扯掰扯。宜陽鐵山不是鐵山,隻是宜陽產鐵,世人都如許混著叫了。此地屬於韓國的計謀要地,有重兵扼守。而宜陽在秦武王期間,就曾被秦國占據過一次,厥後秦昭王前期,國勢式微,六國結合攻秦,這宜陽又被韓國奪了歸去。戰國期間各國的鴻溝國土多次遭到拉鋸戰,此中秦魏為了爭奪河西之地,更是鬥爭了上百年之久,幾任國君,以是宜陽易一次手,並不希奇。
看官要問這十萬步騎從何而來,答曰:戰時為兵,平時為民。因內史郡是秦國第一大郡,人力充沛,秦王等人朝會時就決定,內史騰這一起,不從藍田大營調兵,直接在本郡征發兵士,再共同上原有的府兵,十萬人馬,三天應當能夠備齊。。
宜陽,我來了!為勝利而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