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凶手是小偷?(四)[第3頁/共5頁]
陳小巧搖了點頭,夏睿瞳對孫朗解釋道:
“冇錯,事情就是如許,接到報案以後,夏睿瞳帶隊,秦月明和小柯都去了現場,接下來關於第六起凶殺案的案情,就讓小夏來講說吧!” 陳小巧沉著臉說。
“艾默那邊也冇有找到吧?”
“冇錯,死者是被綁著扛到凶殺現場的,而她身上的繩結,打結的風俗冇有產生任何竄改。更何況,那樣的鐵門,如果不是鎖匠,也就隻要小偷才氣撬開!另有啊……另有現場的字條,上麵的筆跡,也和前幾起凶殺案的筆跡一模一樣。”
“混蛋!”
“放了錢道空!”
“吳天宇?如何他家又出事了?但是凶手不是已經被我們關起來了,這小子如何能夠還持續犯法?”孫朗更加利誘。
“誰啊?”小柯撇撇嘴。
其彆人當然也都分歧意衛雲墨的建議,但陳小巧還是表示衛雲墨持續說下去。
“冇錯,就是這個意義。”陳小巧終究彈了彈菸灰。
“並且,我們現在的證據,也並不是能夠明白證明錢道空是凶手。其一,筆跡能夠捏造。其二,風俗能夠偶合。其三,我們在第一起凶案現場,死者的血跡中發明瞭錢道空的毛髮,這一點我能夠證明,他當時是我帶去的現場。而其他幾起凶殺案的現場固然一樣找到了錢道空的毛髮和指紋,但都冇法證明他就是凶手。其四,關於趙二飛的指認,也是他的一言之詞,不能成為鐵證。”衛雲墨彌補說。
“的確,最開端的時候,就是這個吳天宇報案,說犯法懷疑人錢道空夥同丁姓羽士在他女朋友的彆墅裡裝神弄鬼,企圖騙財騙色。案件受理後,因為錢道空之前涉嫌參與小偷團夥,以是我們也重點存眷了他。在審判結束,錢道空在筆錄上具名的時候,我發明這小我的寫字陳跡與犯法凶手很像,因而對他產生了思疑,陳組長順藤摸瓜,最後根基能夠肯定,這個錢道空就是這數起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小柯彌補道。
“對,是字條,這一次他也在凶案現場留下了字條!”說完,小柯望向劉遠誌,劉遠誌會心腸敲了下鼠標。
“不測?陳……陳姐?產生甚麼了?那小子逃脫了?”
劉遠誌不甘心腸址了點頭,悻悻說道:
“***!這孫子也太狂了,看到冇有,他都說了啊,不管我在那裡,罪過都將會持續,這不明擺著麼?凶手就是我們抓住的阿誰小毛賊,他之前就跟阿誰甚麼骨八混過,必定也是一個小偷,光看他那賊眉鼠眼的樣兒,就不像好人!這一次,他必定是用心被抓,然後還讓他的朋友持續犯案,並留下如許的字條氣我們!”孫朗氣呼呼地說。
過了大抵非常鐘擺布,在世人翹首以盼的目光中,孫朗終究返來了。
“實在……我這個發起,並冇有收羅大師定見的意義。因為它已經實施了,在開會之前,我獲得了夏局長的答應,已經放了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