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剪刀地獄[第2頁/共3頁]
以是毫無疑問,李甜甜的離魂和人魂,這麼多年以來應當一向都住在她們家燒燬的破屋子裡。
我歎口氣說:“我的警長啊,你們差人莫非連這點事兒都不敢做嗎?為了清查案子,我感覺你應當找幾個警局的兄弟,明天一早就去翻開李甜甜的宅兆看一看。如果宅兆內裡確切冇有屍身了,那麼就證明我說的完整精確。”
說著,我們就相跟著走出了停屍房。
如許的環境下,當陽間的幽靈遭到大剪刀剪手指的酷刑時,人間的人魂和離魂也能夠感遭到。當人魂和離魂冇法忍耐如許的痛苦時,就會痛死;有些時候就會像李甜甜一樣的他殺身亡。
“就算你說的這統統都是真的,那麼,這和這這具屍身又有甚麼乾係呢?”韓警官很較著的也感到驚駭了,但是他仍然故作平靜的對我說道。同時很虔誠的關上了阿誰停屍櫃。
傳聞當時也有大夫建議給她脫手術,強行把十根手指分離開。但他們在看過X光照片後,又沮喪的說:手術底子冇法停止。因為李甜甜手掌裡的骨頭已經完整萎縮,即便把手掌切開分紅五瓣,那也隻是五根像火腿腸一樣的肉棍。
也就是讓那罪犯每隔十五年或者二十年投胎一次,而她投胎的時候,隻要離魂和人魂回到人間。至於幽靈則一向都在陽間享福。
不過現在我曉得,當時那些長舌婦說的話都是真的。
而這個死去的李甜甜,因為隻是被她的親戚草草的安葬了,傳聞當時安葬李甜甜的棺槨,隻不過是幾塊木板釘成的木盒子。
李甜甜身後,她母親因為冇法忍耐喪女的劇痛,隨後也服毒他殺了。而他爸爸因為刺激過分,一下子瘋了,以後,就在那年的夏季,瘋掉的李甜甜爸爸,出錯掉進了鎮外的小河裡被淹死了。
但是我和張老闆幾近能夠必定,躺在停屍櫃裡的屍身就是李甜甜的。
但是固然我曉得是如許,但我和張老闆仍然感到這個事情蹊蹺萬分。因為李甜甜已經死了十六年,按說她的屍身應當早就完整腐臭了。可麵前這具屍身卻為甚麼還會這麼完整呢?
如果李甜甜還活著,那她現在應當就是三十二歲。估計和張小三的老婆差未幾的春秋。
我說完今後,韓警官已經嚇得神采慘白了。他有些顫抖的說:“我們還是到內裡去說這些事吧,在這裡說鬼呀神的,就連我都感遭到驚駭。”
韓警官倒抽一口寒氣說:“差人查案子都要去挖人的宅兆了,這都是些甚麼事喲!”
不過,另有一小部分鬼,因為作孽太深,以是連宅兆都冇有,是以隻能四周浪蕩,住在一些人類燒燬的舊屋子裡。並且,有些時候幽靈因為嫌人類的屋子陽氣太重,以是會用心把屋子推到,然後才住在內裡。
並且為了更加峻厲的獎懲一些常常調撥婦人行不軌之事的人,《陰司律法》還特彆規定:對於那些罪孽非常深重的人,他們會讓她反幾次複的經曆真正的存亡之痛。
張老闆不竭的點頭,並且表揚我道:“你還真是讀了大學的人,公然見多識廣,腦袋也轉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