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四章[第1頁/共3頁]
反之,如果簽有經紀公司,那麼經紀公司總歸是會接活過來。隻要有活,便能保持人氣和著名度,從而反哺給事情室。
二者不是一個觀點。
“可我和你分歧,你是台裡的簽約主持人,我是台裡體製內的員工。”
“哈哈,南哥,我們但是曉得你的年關獎金很多,少說都有六位數,而我們這些人隻能在中間看著你領年關獎金。唉,戀慕妒忌恨啊~~~”說話是黃濤,也是湘南台的一名主持人。
何靈俄然想到,他之前就聽到風聲,說是再過幾年,江南將從台前退到幕後,成為湘南台的副台長。
成為正式員工冇有難度,想要比較好的位置,倒是不輕易,一樣得像江南那樣漸漸的熬資格。
就拿王樂樂作為類比,她與湘南台簽訂主持條約,除非湘南台同意,她不能在任何平台乾主持的事情。
像黃濤、王樂樂這類硬性前提達標,並且已經成名了的主持人,如果想要進入湘南台成為正式員工,天然冇有任何難度。
台裡的其他主持人,根基全都隻簽了主持條約,算是合作乾係。
若不是如此,儲存題目就會困難很多。並且如果因為接不到活在大眾視野中消逝的太久,那麼就會更加的走下坡路,更加的糊。
何靈點了點頭,聽到江南這麼說,內心也已然明白,明白他確切與台裡的其他主持人不一樣。
總之,站在黃濤、王樂樂等人的態度,成為湘南台的正式員工,血虧!
很多藝人本身開事情室,看似是老闆,實在也就是賣力本身的一部分停業罷了,彆的部分的停業還是得簽訂經紀公司。
然後,一名藝人,他不但能簽主持條約,他還能簽唱跳條約,以及演員條約。
而江南倒是湘南台體製內的員工,起因某些啟事推到檯麵上做主持野生作。
“你頒發的微薄在網上引發不小的動靜。”何靈不動聲色的提示了一句。
比如說,何靈、黃濤、王樂樂等人與湘南台簽訂的便是主持人條約,除非獲得湘南台的同意,他們不能去彆的任那邊以是主持人的身份走穴。
在場合有的主持人,唯有江南實際意義上是湘南台的員工,其彆人算作是合作火伴。
在他阿誰期間,年青人遍及學曆不高,也就能夠有如許的在冇有學曆的環境下通過儘力事情和熬資格走上來。
因為如果她們僅僅隻是開獨立事情室,那麼統統的活都需求事情室的員工去洽商。
反之,隻簽訂主持人合約,每次事情領的不但是代價不菲的佈告費,還能有著各種彆的有的冇的支出,並且固然冇有真正意義上的年關獎,但是卻有紅包一類的東西。
不是他們不能成為湘南台的正式員工,而是他們不想成為。
換言之,江南是吃公家飯的,其彆人不是。
文娛圈,很多藝人實在會彆離簽訂好幾種藝人條約。
但,她還能同時與彆的的經紀公司簽訂唱跳條約和演員條約。
因為,如許不但不受湘南台管束,好處方麵也能最大化。
不是她們想要在本身當老闆的環境下還給彆人打工,而是不簽經紀公司她們的事情室玩不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