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案情[第1頁/共3頁]
這張照片應當是用相機從監控上拍來的,不算清楚,但也模糊能夠看到放錢的男人穿戴棕色的皮夾克,頭髮斑白,駝背。
常日裡,他們找流浪狗,或流浪貓,也就一千郎幣擺佈,找人,當然代價會上浮很多,但也不會收兩萬啊!
李長青並未理睬帽子中唐細雨的驚聲,因為這個案子,值這個價。
待方晴拜彆後,李長青順手拿起四千郎幣,數了數。
李長青問:“方經理,此人另有甚麼特性嗎?”
這是南臨晚報,出門前李長青剛看過,報紙版麵的‘南臨每週詭事’下,有一條訊息,用紅筆圈畫了起來。
“方經理來找我,是因為此事?”他指著這條訊息問道。
“事情產生在三天前,這小區恰好是我們林美個人的停業,樓內的住戶,有約六十戶都將這錢給撿走,殘剩的錢,則被這棟樓巡查的一名保安收走。”
“但是就在第二天,有十二位住戶,及收走殘剩錢的保安,身材開端發黑,枯瘦如柴。”
“……”
不過聯邦都城那邊比來在鬨遊行請願,想要讓聯邦打消這條法案。
李長青考慮著案情的各種細節,遐想著宿世,爺爺曾給本身說過的一種邪門歪道。
李長青走出安然飯店,已經是夜裡十點,街上的行人也少了很多。
固然這具身材也不平常,屬於詭異範圍內,但他滿門心機都在如何壓抑它。
很快,一名辦事員端著熱騰騰的飯菜走了出去,李長青不慌不忙的吃光,吃得很撐,等李長青吃完飯後,方晴這才結賬拜彆,明顯另有彆的事情。
“再說了,我要這個代價是有事理的,這錢冇那麼好拿。”
如果不能儘快處理,對於林美個人的名譽,會有極大影響。
就在他回想時。
這件事得萬分謹慎才行,他曉得本身才氣有限,固然會畫符籙,但能力僅僅也就能熱一杯卡布奇諾。
記得應當是因為兩個月前,聯邦訂正了《文娛法案》中,此中一條規定是不準各種文娛運營場合超越十點停業。
幸虧他趕上了鄰近收班的末班公交車,帶著唐細雨趕回偵察地點的廠房地區。
李長青走在行人希少的街上,落拓的散著步,飯後還是要走一走消化才行。
即便冇有調查出成果,定金也不會退還,畢竟偵察即便冇能查出事情本相,但也會破鈔時候,精力,這也是需求付出報酬的。
每戶人家的門縫被塞入十郎幣?但這和找本身的拜托有甚麼乾係?
“這是給他們個人辦事,到時候會走公賬,又不會讓她掏腰包,她有甚麼美意疼的?”
“我們隻賣力查出此人是誰,剩下的交給林美個人本身處理便是。”
倒是個輕鬆活,隻需求找小我。
李長青回想起聽爺爺講過這類邪門歪道的術法後,街上的錢,他底子就不敢亂碰。
“拿去。”
方晴端起桌上的茶杯,抿了一口回想了半晌:“他走路有一點瘸腿,從監控上,看不出更多了。”
這個丫頭必然是窮死的!李長青對天發誓!
‘是美意散財還是另有圖謀?一夜之間,某樓90戶人家的門縫裡均被塞入十郎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