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醉[第1頁/共3頁]
“說閒事吧。”韓朗把一瓶酒喝乾,他的喝酒速率讓佘奎不由咂舌。
不過和狼帥喝酒,就算醉死,也無妨!
兩件事說完,佘奎不再多說。
他斜睨著那小舞台上的女歌手,笑道:“這首歌,不錯!”
韓朗冇有禁止,他一樣也曉得佘奎的故事一個書香家世的兒子,剛到虎帳的時候,渾身的書卷氣,日記本裡夾著一張文靜清秀的女孩的照片。
佘奎笑嗬嗬道:“狼帥如果有興趣,我倒是能夠醉。”
暗淡的燈光,狹小的圓桌,希少的客人,聚光燈下的小舞台上,一個抱著吉他的女歌手,哼唱著冇有人去聽,但很有味道的老歌。
半晌後,兩名身穿便服的近衛戰狼走進酒吧,對韓朗微微躬身。
此時舞台上的歌手,正唱著一首老歌
佘奎坐在他劈麵。
酒吧裡的歌聲還在持續。
旋律昂揚之際,佘奎俄然用力兒抹了一把臉,拿起酒瓶抬頭灌下大半瓶烈酒。熾烈的酒力,頂的他呼吸短促,眼角潮濕。
“的確不錯。”韓朗笑了笑,他已經喝下了五瓶烈酒。
昏黃的燈光下,女歌手緊緊的抱著吉他,纖長的手指因為扯著琴絃而被勒得微微發白,烏黑的長髮遮住了她的臉頰,隻能看到她緊咬著嘴唇,悄悄顫抖。
不管酩酊酣醉,還是酒酣微醺,都是一種奇妙的感受。
彆的一個聲音叫道:“小娘們兒,聞聲了嗎?我老邁體聽嗨曲兒!要騷,要浪!快他媽唱!”
但故事的結局卻分歧,當渾身書卷的年青人在屍山血海中活下來的時候,阿誰照片裡的女孩,卻已經嫁做人婦,後代雙全。
但佘奎倒是個例外,他酒量很差。
他們故事的開首,與歌裡一樣,飛揚的熱血讓年青的佘奎投筆從戎,放開了阿誰女孩的手,拿起槍,遠赴邊陲。
韓朗隨便找了張小圓桌,坐下。
十瓶烈酒擺在桌上,冇有下酒菜,這就是甲士。
韓朗指了指佘奎:“送他歸去,歇息。”
隻不過喝酒,天然是要醉的。
佘奎的聲音垂垂消逝,他醉了。
“那狼帥您?”
佘奎笑道:“不過,在醉之前,狼帥得答應我先把閒事說完。”
韓朗勾了勾嘴角,拿起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
佘奎見狀,不由點頭苦笑問道:“狼帥有苦衷?”
但就在這時,酒瓶碎裂的聲音俄然在舞台的方向響起!
輕緩的吉他聲和婉轉的女聲同時戛但是止。
婉轉的旋律,略帶降落的女聲,將這首本來男歌手所唱的歌,唱出了一類彆樣的味道。
“好,邊喝,邊說。”韓朗笑了笑,回身走進間隔比來的一家小酒吧。
韓朗推了一瓶酒到佘奎身前,淡淡道:“能夠喝酒了。”
“嗯。”韓朗點了點頭。
“有一天烽火燒到了故鄉,小夥子拿起槍奔赴邊陲,心上人你不要為我擔憂,等著我返來在那片白樺林”
而這也是韓朗查抄華光個人的目標之一,除了要給譚傑一個公道,亦是要讓劉家主動找上門來!
“哦?”韓朗勾了勾嘴角,能聽到佘奎說這句話,倒是很不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