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8章 李姝的手段[第1頁/共2頁]
至於首級,倒是忘了扔哪了,用刑過後,陳二郎想起來了,說是仍在一個樹林裡了,差役去樹林尋覓了數日都未找到,或許是被野狗、野獸吃了。
“啊!!!”
知縣又鞠問陳二郎,菜刀但是他家中的。陳二郎坦誠,菜刀恰是他家中的。
左鄰右舍聽到陳二郎的驚叫聲,還覺得陳二郎家遭賊了,倉猝前來幫手,然後震驚的發明,陳二郎的老婆慘遭殛斃,陳二郎癱在門口,尖叫不止。
知縣又鞠問陳二郎,血衣但是他的。
結婚後,陳二郎伉儷住在倍磊村村西,陳家二老為他們新起的大屋。
陳二郎點頭,拒不承認。
弟弟仍然在牢裡關著,隻待來年秋風起,就要驗明正身、法場斬首示眾了。
更令世人震驚的是,屋內裡隻要陳二郎老婆張氏的屍身,不見張氏的人頭。
這個案子,看似人證、物證俱全,動因也有,不過朱安然細心過了一遍,仍然從中看出了幾個分歧常理之處。起首,第一點,陳二郎的殺妻動因並不充分,即便張氏說陳二郎無能,長年外出亦未能考中秀才,但遵還是理,這點刺激並不敷以刺激陳二郎殺妻,陳二郎還年青,隻不過二十一歲,不,案發時隻要二十歲罷了,二十歲未能考中秀才很普通啊,六十來歲考還考秀才的也大有人在,二三十歲是考秀才的主力軍,如果四五十歲時,被人說未考中秀才無能,或許受刺激會大一點。另有,擺佈鄰裡皆說陳二郎伉儷豪情和美,未曾聽到過兩人吵架。第二,陳二郎殺妻後,還把老婆的人頭扔了,有些畫蛇添足,冇成心義,分歧道理。第三,縱使挾恨殺妻,也必定會找一些便於脫罪的藉口,或者推說病死,或者製造不測暴死,這麼明目張膽、毫不粉飾的體例殺妻,也分歧適常理......
不過,一向未能找到張氏的首級。
性命關天,既然有這麼多疑點,那就必必要徹查。
“......事情也就是如許。還請大報酬草民弟弟做主。”陳大成抱拳跪地。
案發是客歲,不過事情要從兩年前提及。
陳二郎平時在家攻讀,不過每月都會外出幾日會朋友,交換學問,增益才學。
朱安然遂對劉大刀叮嚀道,“大刀,你去請趙知縣來,請他帶上陳二郎殺妻一檀卷宗,我要和趙知縣一起重審這個案子。”
趙知縣審卷,人證,物證,俱全,陳二郎亦親口承認殺妻,簽書畫押。
本身為了弟弟的案子馳驅一年了,縣衙、知府都跑過了,並無甚麼感化。
“陳族長快快請起。”朱安然扶起了陳大成。
究竟清楚,證據齊備,複訊斷穩定,陳二郎挾恨失手殺妻,隻待來歲秋明正典刑,以告慰張氏在天之靈。
陳二郎道,衣服確切是他的,不過是他探友前改換的臟衣服,當時並冇有染血,不知為何染血。
陳二郎被抓進了縣衙,公開審理,一開端知縣鞠問陳二郎為何殺妻。
陳二郎回家後,家中便傳出一聲刺耳至極的驚叫聲,劃破了倍磊村的溫馨。
再度鞠問,陳二郎氣味奄奄的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