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汝之不慧[第1頁/共4頁]
是峻請緯氓用餐,說等您吃飽喝足了,我再奉告您本身麵上“殺意”之由來,請您為我紓澆愁煩。
是峻送走了緯氓,這才倉促又去找到縣丞陸平,索要了“悍賊劉某”的供狀來瞧,旋即命小吏掌燈,直入獄中。鄭縣獄內關押了很多人,但大多並無重罪——擱後代來講,就是違背了治安條例,但還不到冒犯刑法的境地——普通關幾天就放出去了,隻要陳紵、馬齊、馬鈞三人,算是重犯,身帶桎梏,給囚在最內裡的隔間當中。
再說了——“此事諱飾亦易,縣尊有太尉為恃,又何懼耶?特貪婪心起,毛病聰明耳。”你也說了,弊端是縣丞犯下的,你最多有教管倒黴之過,有太尉是宏輔做背景,還擔憂這點點罪名嗎?就真會影響到你的前程?
以是不知而殺。是公事,是國法,你臉上不會現出殺意來;知而後殺,殺意較著,我才氣夠一眼看破。勸說縣尊,還是從速絕壁勒馬為好啊。
是峻說這錯捕之事,乃縣丞所為,本來不乾我事,但我身為一縣之令,倘若事情敗露,必定會遭到朝廷懲罰啊,起碼這三年任滿後得為郡守的出息就要泡湯了,如之何如?
是峻聞言,不由悚然,當下也合十問道:“佛可恕人誆耶?”緯氓說了:“業既造作,要在擇善,若誆而能活人,誆孰為罪?”
緯氓連連點頭:“眾生劃一,縣尊之命,與士子乃至百姓之命同也。佛可割肉飼鷹,今縣尊不必割肉,而能全人道命,此亦功德,孰謂不值?即非論殺生,以三人之性命,易己之出息,譬若奪人財物以自富,是盜也……”你就真那麼貴重本身的出息,乃至要拿彆人的性命來互換嗎?
但是稅收多了,就必然會風險到百姓的儲存嗎?就必然會官逼民反嗎?“國度稅負,本有定額,吾非加賦,而能多征,孰謂不良?”貿易若不繁華,商稅天然收得就少,貿易如果繁華,商稅天然豐足,商賈遵循朝廷的規定額度繳稅,如何會變窮呢?我三市合一,給了他們做買賣更大的空間,從中能夠獲得更多的利潤,這本是公私兩便之事啊。
是峻說了:“吾本疑劉某乃化名耳,不料真名馬齊……”馬齊從速說不是啊。我一向呆在扶風武功,這纔是初度踏足關中,甚麼悍賊,跟我一點兒乾係也冇有哪!是峻假裝沉吟少頃,冷著臉緩緩說道:“如此說來。是錯捕矣。然若即寬放汝等,赴洛申述,吾恐不保其位……”馬齊固然怯懦,實在倒也不傻,聞絃歌而知雅意,從速叩首:“若得寬放,足感縣尊恩德,小人豈敢上告?”
是峻說好,歸正你的供狀還在我手裡,如勇敢把此事泄漏出去。我就把這份你親手畫押的供狀上呈刑部,看弄不死你小丫挺的!
“汝雲吾為厚其稅賦,當知稅賦為國度根底,若無稅則國乃貧,國貧則必生亂,但不害民生,厚賦何過耶?”
緯氓也不謙讓,當即提起箸來,三下五除二吃了個肚兒圓,隨即斂衽端坐,等著是峻餐畢。是峻心中有事,這飯天然也吃不香,略微扒拉了兩口,便命雜役撤席。然後摒退世人,與緯氓並席而近,老誠懇實地就把明天逮著“悍賊劉某”之事合盤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