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0章 林肯樂隊[第2頁/共3頁]
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金竟成當然有些疲累,並且他此主要錄製的《What-I’ve-Done》是一首很熱血的英文搖滾歌曲,錄這類歌是很需求精氣神的,以是金竟成需求先歇息好。
是的,宿世這是一首很典範的反戰歌曲。
此前,金竟成跟林肯樂隊是有過交集的。本年5月30日,金竟成特地破鈔美國的人脈乾係和一筆資金,將林肯樂隊給請到了韓國,為《J-Young時髦》雜誌拍攝一組寫真和封麵,同時接管雜誌主編姚意涵的專訪。
PS:林肯樂隊的《What-I’ve-Done》,保舉聽聽。
宿世,很多人是因為《變形金剛》真人版電影而曉得《What-I’ve-Done》這首歌的,因為這首歌被選為電影裡的一首插曲。這首歌有著深切的意義,它是一首反戰歌曲,是存眷戰役和人權的歌曲。
金竟成宿世不是很喜好搖滾這類音樂範例,但對於林肯樂隊還是比較存眷,感覺林肯樂隊非常了不起,從最後的冷靜無聞,數十次遭到唱片公司的回絕,到厥後一炮而紅,紅了後又不滿於近況,重新金屬說唱竄改成更多元化的氣勢,不竭應戰本身,更值得獎飾的是,當他們這支樂隊有了充足的影響力後,他們開端存眷環境、戰役、人權等,這是明星應當起到的感化,也是很多真正的搖滾樂隊應當做到的事情。
而此次,金竟成固然“抄襲”了宿世林肯樂隊的這首《What-I’ve-Done》,不過卻感覺如果這首歌少了林肯樂隊的演唱,就會失容很多,並且,金竟成也很想跟林肯樂隊合作一次,以是此次,金竟成特地聘請了林肯樂隊跟他一起合唱《What-I’ve-Done》這首英文搖滾歌曲!
“在這最後的道彆裡,冇有殛斃流血,冇有辯白謊話,我已獻上我的懺悔,在無以彌補的謊話當中找到本相,讓寬大來臨,憐憫重生,淨化洗滌。疇昔的我,我會晤對自我,將疇昔的我毀滅,讓本身歸零,安葬疇昔的我。”
是以,固然金竟成是12月21日上午從首爾坐飛機飛往紐約的,當他到達紐約的時候,時候仍然是12月21日上午,隻不過,一個是韓國首爾時候,一個是美國紐約時候。
林肯樂隊這支很性-感很動感的搖滾樂隊,登上的那一期《J-Young時髦》雜誌厥後大賣特賣,因為《J-Young時髦》這本雜誌的女性讀者很多,占有了多數。
林肯樂隊固然跟披頭士樂隊、老鷹樂隊、皇後樂隊另有些差異,但不成否定的是,林肯樂隊是二十一世紀全天下最頂級的搖滾樂隊,是現在最了不起的一支搖滾樂隊,並且有著一股真正的搖滾精力。
是的,金竟成此次寫的英文歌,是一首很熱血的英文搖滾歌曲,這是他的一次新嘗試,因為此前他固然出了很多英文歌,也火了一些英文歌,但他還從未出過一首英文搖滾歌曲,而他此前發過的韓語、中文、日語三種版本的單曲《光亮》,就是一首搖滾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