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高陽李美妞[第1頁/共3頁]
李美妞現在住在首爾,即便她高中乃至更早的時候都是在京畿道高陽市餬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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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她好不輕易說通了父母,另兩位成員卻放棄了,而她,也到底不能要求他報酬她的剛強作出甚麼人生的讓步,因為她到底不是那樣強求彆人的脾氣。
以是,相較於明知大學的門生,他們這些明知專門大學出來的常常會有種“矮一頭”的感受,即便這兩所大學實在是一個財團所建的大學,地理位置上也捱得很近,常常會停止些“串門”,“互訪”的交換活動,兩個黌舍的門生也相對熟諳。
感激大師……
她地點的搖滾樂隊要閉幕了,即便她再如何不捨,也不能竄改其他隊員的設法,因為生存和興趣愛好本就是很難分身的事情,她衣食無憂,想乾嗎就乾嗎,但彆人一定是。
固然顏值高的人一定是真的公理,也會有少不了的“公理使者”冒出來為其保駕護航。
此時現在,李美妞正待在本身的大學宿舍內,安溫馨靜地做一個美女人,置她那無處安設的貝斯於不顧。
並且,她對明知大學的門生特彆“非好感”,很喜好等對方大說一通“我多短長,我多牛比,值得你喜好”的話後,淡淡地說一句:
以是,李美妞想,她畢業後的人生挑選毫不能再選“錯”。
不過,她如果然成了方陌安的粉絲,恐怕他們兩小我都會感覺荒唐吧。
她更不怕失利,因為她感覺再大的失利,隻要大師儘力到最後一刻,也是完美,冇出缺憾的。
自戀歸自戀,她感覺本身還是有些小禁止的。
如果真有那麼一個散場的時候……
能竄改得了實際?能竄改得了彆人設法?
誠懇說,李美妞很討厭這類征象,乃至是有所討厭,固然她並冇有遭受過近似的事,當然,這很大程度上都要歸功於她的顏值。
她現在的首要身份,是一名頓時就要畢業的明知專門大學的門生,以是她就算再不考慮,也要為本身此後要做些甚麼有些大抵的思慮。
她畢竟也隻能能竄改得了她本身,卻冇法竄改得了彆人,就算她有阿誰本領,也狠不下阿誰心,因為她不喜好彆人照她的安排做事情。
她也不怕擠不進阿誰步隊,且得不到承認,因為她隻想插手出來,與大師為了同一個目標而一起儘力,並不想作出甚麼“占山為王”,“占人資本”的事情,如果需求,她乃至情願讓本身“閒”一點,給彆人更多的機遇。
雖說眾星捧月有點過,但李美妞曉得,他們黌舍乃至明知大學的很多男門生都是心宜她的,因為她的阿誰搖滾樂隊隻要演出的時候總會座無虛席,還會有彆校的人過來大喊她的名字,熱烈得不可。
是以,李美妞想到了去文娛圈當明星,畢竟這也算是她的興趣點之一,除此以外,她另有彆的愛好,比如鐺鐺模特,玩玩貝斯,在校園裡組建個三人搖滾樂隊瞎鬨騰甚麼的。
至於她所學的專業,則是視覺藝術及戲劇係專業,對李美妞而言,這專業的含義也就是“長得都雅要拍戲”的意義,以是她對當演員也很有興趣,並想熟諳些誌同道合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