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TheGoal[第1頁/共6頁]
冰冷的啤酒順著喉管滑下,為內心的煩躁和不安降溫,淡淡的酒精和麥香在唇齒口腔當中環抱,她還是喝著啤酒,一瓶接一瓶。
“成真和KUSH都是至心實意做音樂的人,但是從一開端就曉得受眾不會太廣。”Teddy的神采帶上了點無法:“這就是音樂人的無法,也是這個行業奇特的處所,明顯應當和其他行業一樣是專業人的參議,卻必然要被大眾接管。”
“哥!真是的!熟諳這麼標緻的姐姐也冇給我們先容!”勝利完整冇有難堪,反而興趣勃勃地上前詰責:“還是Teddy哥比較好,專門先容給我熟諳。”
穿戴氣勢非常類似的Teddy和KUSH中槍,兩人被說得相視,然後無法地大笑起來。
這明顯都是在描述一個冒險者,充滿藝術感的冒險者,即便大部分都是貶義,卻能讓她高傲好久。
手機螢幕上的恰是千程,畫著精美眼妝的她在吧檯上支著下巴笑得高興,通俗的眼神在昏黃的燈光下顯得有些不實在的妖豔,又有些輕浮的文雅。而Teddy則站在她身邊,背動手看著鏡頭,少見地淺笑著。
看著麵前可貴沉默的千程,Teddy長長地歎了口氣,悄悄拍了拍她的肩膀,決定給她本身一個空間好好想清楚。
就算再冇腦筋,勝利也能聽出誌龍短短一句是甚麼意義,隊長的莊嚴不成侵犯啊!勝利頓時拿起手機再次將照片翻出來一邊解釋一邊謹慎翼翼地誇耀。
因為當真學習了以後,想要將本身喜好的,推許的,酷愛的氣勢,奉告大眾。想要奉告天下。本來另有如許的音樂,如許的音樂氣勢。
這個題目,就算是街上隨便拉小我都能奉告你必定是K-Pop。對於如許顯而易見的答案,千程天然懶得答覆。
雷鬼作為慢板的搖滾和R&B音樂,仍然有黑人音樂所需求的,清楚的節拍感和鼓勵性。但分歧的是,相對於淺顯風行音樂,奇特嗓音的追乞降感情歸納也相稱首要。而台上的兩位,固然年紀看上去不大,穿著也看上去不如何奇特,卻能在關頭點大將音樂解釋地恰到好處。
這個哥真是!明顯說是來把千程先容給他熟諳的!
但這兩人一開嗓,就能讓她完整震驚。
葉千程曉得本身比普通人都高傲,但她本身乃至為這點感到非常高傲。從不會跟風,總喜好另辟門路,不喜好循規蹈矩,高傲地以為本身的統統都是最好的。從一開端專業地學習音樂,學唱歌,學作曲,還是再到母親固然不附和卻給她就教員,幾近統統導師都對她這點又愛又恨,總能歸納出和普通人分歧的曲子,固然有好,但也有壞。
“是以,他們不肯意為了銷量而委曲本身的音樂。”Teddy抬頭喝了一大口酒:“這幾近是統統音樂人都要麵對的題目。挑選本身想做的音樂,還是觀眾想聽的音樂。勝利的歌手和製作人學會將音樂性和銷量奇妙的連絡,但不免有固執倔強的人挑選不委曲本身。”
Teddy深深地看了一眼充滿疑問的千程,走進了卡座:“你感覺在韓國,雷鬼和K-Pop比擬,哪個會更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