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錯字已改)[第3頁/共3頁]
Cola笑著錘了teddy一拳,抱怨他是藍顏禍水,把我們彩琳都帶的跑偏了。Teddy大喊冤枉,樸春三人倒在沙發上笑的不能自已,鬨得彩琳成了紅臉,到處追著調笑她的幾小我打。
“那腿呢?腿上也有紋身啊~~”權誌龍從前麵抱住cola,賴在她身上不肯起來。
“恩!”彩琳狠狠的點頭,她想她明白cola的意義了。
“這件如何樣?”cola從試衣間出來,穿戴的是本身前段時候設想幸虧範思哲定製的長袖短款號衣。
咣噹!一個龐大的井字掉到了權誌龍的頭上......本來是他想多了。
日子過得像豬一樣,終究楊賢碩看不下去了。算起來cola插手YG也有了一年多的時候,對於cola,楊賢石的態度早已從一開端莫名的拘束,到現在已經把她看作YG的浩繁孩子中的一個。
“曉得了,曉得了,會穿襪子的,真是!”
“啊~~我們老婆大人選的太好了!”權誌龍忙不迭的點頭承諾,恩,很好,包的嚴嚴實實的,如果再把腿也能包起來就好了。
在YG的一年中,cola早就和2ne1的成員們打成一片,特彆是敏智,讓cola喜好的不得了,本來兩小我的年齡就差很多,並且敏智也像她一樣小小年紀就踏進這個圈子,大成還開打趣不如讓敏智做他mm算了,因而cola就多了一個女兒。
每次都弄得權誌龍大喊不滿,本身還向來冇有吃過cola的包飯呢。隻是這個時候普通都會被cola瞪一眼——本身包去。以是找個太酷的女朋友一點也不好啊,不過受虐狂權誌龍卻甘之如飴。
公然再去灌音室灌音的時候,整小我的狀況非常好,聲音的隨性顯得這段rap特彆的有動感,乃至CL還會插手本身的一點小音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