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馬蹄踏過[第1頁/共3頁]
“還得打。”我乾脆一拳打向了它的巨大的馬頭,而後再次對小腹建議打擊。
眼看這群充滿野性的馬匹要撞了上來,我當即一個前空翻,穩穩鐺鐺地騎在頭馬的背上。
固然過程周折,但最後我和童雪還是騎著兩匹野馬,持續解纜。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騎馬,和我設想中的威風凜冽有很大的辨彆。
這一套組合拳把頭馬傷慘了,不住地掙紮反擊,卻也隻是徒勞。
野馬當然聽不懂我的話,卻低下頭表示臣服,遲緩地踱著馬蹄跟在我身後。
我和童雪走在前頭,冇有馬韁,兩匹野馬也跟在我們身後。
這都還算好,畢竟我皮糙肉厚,不放在心上。
目睹將我擺脫,頭馬當即當場一滾,四肢在空中支撐,站起了身子。
很快,在最為強健的頭領帶領下,它們竟然加快度向我們衝撞過來。
特麼的,野馬屬大型有蹄哺乳植物,體重可達700斤。被這龐然大物這麼一壓,我怕是氣都喘不上來!
相較於野生豢養的馬匹,野馬的毛髮更短,頸鬃短而自主。它們充滿了野性,速率比淺顯馬匹快了太多。
我哭笑不得,看它這架式,應當是被打怕了想要溜。
“臥槽,鄙視我?”我人都看傻了,老子竟然被一頭野馬給鄙視了?
不但如此,它還昂揚著頭顱,趾高氣揚地收回一聲長嘶。
讓我感覺不安的,不是冇有任何發明。
我看向童雪,她的技藝也很利落,翻身爬上了另一匹馬。
兩旁的風景飛速後退,這類騎馬的感受讓我感到很鎮靜和別緻。
薄霧昏黃,馬蹄踏碎清霜。
比及它歇息一會後,我拍了拍它的腦袋:“老伴計,跟我走。”
進入北方叢林後,我和童雪非常謹慎,重視著任何蛛絲馬跡。
想讓它們實心實意辦事,那就要和它們培養豪情,讓它們把你當作家人。
我給它取了個名字,叫小黑。
我感喟一聲,捧了冰冷的溪水,為它洗漱口鼻。
“聽話。”我感喟一聲,從它身上站了起來,走到一邊。
吃痛之下,頭馬收回氣憤和痛苦的嘶鳴。它再次摔下身子,想要將我壓在身下。
我曉得,我和它獲得了最根基和開端的信賴。棍棒加蜜棗大法,對大部分哺乳類植物都是合用的。
我拍了拍它的腦袋,頭馬大刺刺地向野馬們嘶鳴一聲,它們當即停下了進犯行動。
“恐怕是的。”固然有和狼人敦睦相處的能夠,但我卻苦笑一聲。
轉頭望去,那一群野馬冷靜諦視著這邊。
人和馬一樣,都是需求歇息的。
所幸童雪對付起來倒是遊刃不足,畢竟野馬最引覺得傲的是速率,而不是戰役力。
它冇有任何反應。
古時候八百裡加急,縱使有驛站換馬,也有太多跑死馬的例子。
就和鄉間養狗一樣。狗對仆人虔誠,向來不是因為棍棒相加,而是朝夕相處的豪情,以及留宿和豢養之恩。
北方叢林的泥土肥饒潮濕,各式百般的草本植物都非常豐富。
童雪趁此翻身爬上那匹健旺野馬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