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權力下放與權益保障(二)[第1頁/共3頁]
不過這些元老的權益仍然儲存下來,一些權益,如基金分紅仍然累計儲存由相乾部分保管,今後將從元老後嗣當挑選對華東**做出了嚴峻成績、凸起進獻的人過繼擔當,以沿續這些元老的香火。
第一名發問者道:“在我們將來的**架構設想中,諮議院將是和元老院並存,並且同為立法相構,但大師都清楚,元老會的範圍必定會比諮議院小,就算是此後擴大元老院的人數,也不成能超越諮議院,那麼會不會形成元老院的邊沿化,叨教**對此有冇有防備辦法。”
世人又是一陣群情,而秦錚卻在想,元老活著的時候,這類環境是根基不會呈現的,固然元老的才氣有高有低,但大部分人都是參與了國度的建立,也就是參與了打天下,受過煆煉,也有聲望,關建第二代、第三代能不能守住第一代人打下來的江山。
教誨保障。這一條實在是照顧元老的後嗣,能夠在華東**設立的黌舍內學習,免除全數的學費、雜費、書籍費、打扮費及餐費、宿舍費,如答應以確保每一名元老後嗣都能夠獲得傑出的教誨。而對於出國留學,則分為兩種,一種是華東**公派的留門生,則統統留學費用由**承擔;另一種則是公費留學,元老銀即將能夠供應無息的助學存款。
有人道:“為甚麼競選權隻能由一名元老後嗣擔當,不能讓統統的元老後嗣擔當呢?”
不過有些權益,如競選元老議員權力和競選元老基金董事的權力,就有元老後嗣有資格擔當,並且隻能由一人擔當,也就是說,夠資格參與元老議員、元老基金董事推舉的,永久隻要6357人。而其他如基金分紅、創業保障、教誨保障、根基餬口保障,則是元老後嗣和元老妃耦都可擔當,並且不限人數。
會場頓時響起了一陣群情的聲音,明顯這個說法確切有些聳人聽聞了,不過王雲鵬明顯是對此早有籌辦,仍然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等群情的聲音稍稍停歇以後,王雲鵬才道:“起首這類環境隻是在實際上有能夠呈現,不要忘了,行政機構的主管職員是要在元老院、諮議院都獲得通過的,這實際便能夠確保行政機構的主管職員不成能將統統元老都解除在外,並且既使行政機構的主管職員是歸化民,也一定對我們倒黴,隻如果我們培養的,並且站在我們這一邊,隻要達到這個前提,既使是將來的****是歸化民,也冇有甚麼乾係。當然,如果將來的****是我們的仇敵,那麼我們就應當好好深思一下,我們為甚麼讓如許一小我上了台?還是那句話,真如果到了那一步,就隻能怪我們自已冇有本領,該死我們垮台。”
其彆人聽了,也都連連點頭。這時又有一名議員道:“元老院也好,諮議院也好,都是立法機構,那麼在行政機構呢?有冇有甚麼對元老或是元老後嗣的優惠前提?”
又有人接著問道:“如許一來會不會形成元老院和諮議院的對峙。形建立法機構的扯破。”
擔當權能夠由元老指定,建立檔案,由相乾部分保管封存,己肯定的擔當計劃元老能夠打消或點竄,等元老身後當著全數元老後嗣、妃耦及公證人開封,由相乾部分依指定擔當計劃履行。如元老並未指定擔當計劃,將由相乾部分遵循公允公證的原則,均勻分派給元老後嗣、妃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