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光天化日之下的意外[第2頁/共4頁]
偷襲手的語氣安靜而輕鬆,“他把箱子拎走,我當冇瞥見。他不拆箱,早晨喝酒。”
這是一起光天化日之下的行刺,但死者較著死於不測。
耳機中傳來的聲音充滿了無法:“……我射界亮了。”
但他是越南災黎,不敢行差踏錯,撞人的同時冇有踩刹車,而是加油門。
“老婆剛懷上,安然簽又他媽白求了,想跟佛祖搞好乾係,真難。”
“唔該哂!”
此時的小平頭,濃鬢角,時髦的遮耳疏鬆髮型,背有點駝,一走三搖四晃,打望四周的眼神飄忽,吊兒郎當。
因為這個軍隊有裝甲車,防彈才氣出色,堵人經曆豐富。
樹上藏著的偷襲手必定的下了個結論,“他有感受。”
小平頭仍舊用心致誌的看馬經,時不時用餘光向街角掃一眼。
大圈不怕戎服,不怕飛虎隊,最煩被圍。不怕薄皮衝鋒車,不怕重火力坦克,最煩矯捷的裝甲車。
大澳漁村南。
大圈愛逛金店錶店,就是不喜好給錢。
大圈中的精銳,對人質冇興趣,隻能決死突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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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7259,梳士巴利道口思疑有社團成員堆積,看一下。”
耳塞中傳來了不似馬經的播送節目,小平頭懷內的擴頻對講機與警用頻段同步,時候領受警方通訊。
一個黑瘦的司機從車上跳了下來,正哭喪著臉檢視著傷者。
一摞摞雞籠被慣性崩出掉落,中年人瞳孔散開。
小平頭扶著中年人朝路邊一挪一送。
“這是個裡手。”
頭髮反而油膩發亮。
目標有著發作戶的表麵,趾高氣昂的外露氣質。
他從黑皮的走黑貨輪下來,來香港一週了,踩點就花了三天。
第三個代表,它代表一種令戎服上前查問前,都必須先開對講機與總部報備,申明查問人穿著特性。代表槍套要開,手握點三八,槍要掛繩。
間隔:七十二步。
一個帶有較著殖民地氣勢的修建群。
他的左手邊是海,右手邊是林地邊沿。
他不是來搶金店的。
分派到每一間金店的時候,隻要三十秒至二分鐘。
劈麵輕型貨車飛奔而來,車從人身上過了一趟,途中打了個盤才猛踩刹車,後輪二次碾壓。
就算中間行動倉促的路人,也隻是看到發作戶在幫鹹濕佬撿雜誌,哈腰的時候一趔趄,劈麵的鹹濕佬幫手扶了一下。
藍帽子很奸刁,大要兩隊作訓,兩隊擺九龍,一隊新界,一隊港島。暗中換防頻繁,接到線報就預先埋伏,誓要把大圈堵住。
因為第三個代表,代表大圈,代表構造槍,代表手榴彈。
腳踹初級皮鞋,鞋頭鞋麵鋥亮,恰好鞋側有汙。
小平頭收回目光,晃閒逛悠的朝食攤方向走。
隻要在怠倦的放鬆吃麪時,那雙時不時會閃過不屑的眼神,纔會臨時沉寂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