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縣城[第1頁/共3頁]
沈華小時候被逼著學過一年的國畫另有羊毫字,可她至心感覺古板,就冇對峙下來,實在冇學下去最首要的啟事還是她爸媽感覺她冇天份,冇毅力,不想再浪費錢,彆人家的孩子再優良始終是彆人家的。可到了大學今後,沈華本身開竅了,令她發明自我的是有一天看到一名陽光帥哥坐在黌舍的荷花池前畫畫,那畫麵實在太讓民氣動!因而,她便也成為了書畫社的一員,當然,她是不會承認她報書畫社是為了靠近帥哥的,她隻是為了重拾誇姣。
“有哦……都是劃一的東西,就這麼不要了,也不知家裡是有金山還是銀山!不過,你們兩個來遲了,早被撿完了。”大嬸感概著。
當代真是冇有職業素養,淺笑待客的事理都不懂。
“花兒,這個鳥跟真的一樣!”
春山點頭:“娘讓你送你就送去吧,不差這一口。”
店伴計轉頭看了一下掌櫃的神采,見其麵無神采,曉得掌櫃的冇惡感,便虎著臉威脅了一番:“可謹慎著些,這裡任何一件東西打碎了,賣了你倆都賠不起!”
沈華看到一家招牌上寫著《春繡坊》的店鋪,也不管春溪的膽怯,便拉著她出來。店小二一打量兩人的穿戴就不像是能買得起的客人,再看身後冇大人跟著,便皺起眉頭趕人:“小丫頭出去玩去,彆在這裡衝撞了客人。”
從鎮上坐驢車去縣裡得一個時候,沈華不肯意擔擱時候,硬拉著她邊解釋邊走:“昨兒那位砍柴大哥不是說縣裡新來了一戶人家嘛,既然是創新屋子,說不定之前的舊物件就不要了,咱去看看能不能撿漏。另有娘要在家照顧大哥,我想著看能不能讓娘繡點東西賣錢。”
因為不能包管,以是沈華必須用最小的投資去實驗回報率。
春溪和王氏冇見過,她見過呀!
春溪本來覺得是出來撿柴的,因為她瞥見小妹帶上來明天捆柴用的粗麻繩,卻冇想到小妹拉著她往鎮口跑。
沈華搖點頭,但她內心已經有主張了。春溪跟著她出了繡坊,聽小妹與人探聽那戶新來的大戶人家,她立即插話:“大嬸,那戶人家可有不要的東西丟出來?”
一進城,就跟換了個六合似的,雖談不上繁華,但熱烈程度已經不是小小的萬溪鎮可比的了。街道兩旁一家挨著一家的商店,放聲招客的店小二,挑著各式扁擔的行腳販子……
這句話倒讓躊躇不決的王氏下了決計,將餅子放回碗裡,加上碗裡本來的兩個,一共三個,往春溪麵前一堆:“溪兒,等會吃,趁還熱乎先給夏小哥送去。”
興趣被打斷的春溪愣了一下,學著沈華輕聲說:“繡不出來吧,這裡的東西我見都冇見過,娘估摸著也冇見過,冇見過的東西咋繡啊?”
“咱去縣裡。”
沈華是不懂刺繡的,但她玩過十字繡,如果把一幅圖的色彩全配下來,起碼也要幾十種色。
目睹春溪聲音越來越大,沈華忙岔開話題,抬高了聲音問:“大姐,你說娘能繡出如許的嗎?”
故事的成果,天然是誇姣重新拾了返來,帥哥被彆人拾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