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縣城[第1頁/共3頁]
錢是賺出來了,向來不是省出來的。
“馬!花兒,快看!大馬!好高啊……”春溪連連咂嘴:“乖乖,難怪三叔他們都到縣城裡來打長工,就算不拿人為,能住在這裡都感覺眼界不凡。”
沈華是不懂刺繡的,但她玩過十字繡,如果把一幅圖的色彩全配下來,起碼也要幾十種色。
她看著櫃檯裡排放整齊的絲線,開口問店伴計:“大叔,這絲線如何賣啊?”
驢車在城門的不遠處停下,沈華看著近三人高的城牆有些懵,這個朝代連小縣城都有城牆嗎?同她一樣呆住的另有春溪,春溪從未見過這麼高的牆,的確太威武了!
王氏沉下臉,低聲訓話:“娘平時咋教你的?不準學那些眼皮子淺的,就不說這租房的事,你昨兒冇吃人家買的包子啊?”說完又悔怨,必然是本身剛纔捨不得的神情給孩子做了不好的樹模,可不能把孩子教成狼心狗肺的人。
從鎮上坐驢車去縣裡得一個時候,沈華不肯意擔擱時候,硬拉著她邊解釋邊走:“昨兒那位砍柴大哥不是說縣裡新來了一戶人家嘛,既然是創新屋子,說不定之前的舊物件就不要了,咱去看看能不能撿漏。另有娘要在家照顧大哥,我想著看能不能讓娘繡點東西賣錢。”
春溪聽著前麵的還點頭,聽到最後一句,嗤了一聲:“娘又不是繡娘,繡的東西本身用用就罷了,賣錢?誰有那閒錢!再說,大戶人家纔看不上呢。”
春溪本來覺得是出來撿柴的,因為她瞥見小妹帶上來明天捆柴用的粗麻繩,卻冇想到小妹拉著她往鎮口跑。
伴計無妨她還探聽代價,嘲弄道:“八文錢十支線,如果配色多,還能夠稍稍便宜些,小女人,你要幾支啊?”
“花兒,你要拉我去哪啊?那是出鎮子的口。”
春溪犟不過沈華,兩人花了兩文錢坐上了去縣城的驢車,春溪是一陣心疼,昨兒買柴也就罷了,明天這兩文錢花的可真夠冤枉的,她悄悄決定:如果去了充公獲,就走路返來!
這句話倒讓躊躇不決的王氏下了決計,將餅子放回碗裡,加上碗裡本來的兩個,一共三個,往春溪麵前一堆:“溪兒,等會吃,趁還熱乎先給夏小哥送去。”
沈華小時候被逼著學過一年的國畫另有羊毫字,可她至心感覺古板,就冇對峙下來,實在冇學下去最首要的啟事還是她爸媽感覺她冇天份,冇毅力,不想再浪費錢,彆人家的孩子再優良始終是彆人家的。可到了大學今後,沈華本身開竅了,令她發明自我的是有一天看到一名陽光帥哥坐在黌舍的荷花池前畫畫,那畫麵實在太讓民氣動!因而,她便也成為了書畫社的一員,當然,她是不會承認她報書畫社是為了靠近帥哥的,她隻是為了重拾誇姣。
伸手不打笑容人,再說沈華話說的標緻,原站在鋪子裡買東西的客人都有一兩個轉過甚來看她,“喲,這小丫頭怪會說話的。”
不一會春溪就返來了,手裡還端著碗,內裡三個麪餅子一個都冇少,她朝王氏撅起嘴說:“下次可彆再讓我去送吃食了,人家底子都看不上。哼!他隻看一眼就說,‘你們留著吃吧,我吃不慣’冇精貴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