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南方 第三百三十二章 決勝(7)[第1頁/共3頁]
這是海上長談時,朱慈恨對崇禎的建言。
固然天子一提起禦史就是罵:“那一群臭烏鴉!”,不過,這件事還算是很彆扭的辦了下來。
“認得,天下大儒嘛。”
畢竟之前辭職,在家閒居講學博名聲,打秋風贏利也不擔擱,死一個天子或是換一界內閣,便能夠非常輕鬆的起複,以是去官在之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諫章不納,掛冠而去,回籍以後也充足吹噓一陣子的了。
如果要辭職,則也有明文規定,哪幾種環境準予辭職,哪幾種景象不準。如果鬨意氣辭職,將會有嚴峻的獎懲。
侍衛們當然是動靜最通達的一群,議政事時,寺人按例是要出去,不得旁聽,除非是極少數如王承恩如許的近侍。而侍衛倒是免不得要站班服侍,防備刺客和不測事件,以是朝中大事,隻要稍有智識,站著聽上那麼幾次,大抵也能弄清一些來龍去脈。
“黃老頭子大拜了,廉政司一立,戶部的火耗歸公一事就要提上日程,厚祿法就要正式實施了!”
宋人重罰出錯的文官,有追奪出身以來筆墨的做法,現在也是被天子拿返來用了。黃道周如許的大官,如果鬨意氣辭職,那麼就是直接追奪出身以來文官,劃一白丁,由處所官把守居住,不會赦免,不得私行離居,每年要向處所官報備起居等等。
這一套體例一公佈,敢拿官帽子當皮球踢的人,現在不會有,將來也不會有了。
這類做法非常卑劣,明之禦史冇有品德,看似剛強不懼皇權,連天子的私餬口也常常掃在筆下,但實際上,如許的做法毫偶然義,除了激發一撥又一撥的辯論和黨爭外,對朝局幾近冇有任何正麵意義。
但在責權減輕的同時,束縛也是多了起來。傳聞奏事,隻能是國度政務,衙門公事,品官的私德,不在傳聞奏事的範圍以內,一旦禦史隨便攻訐朝官,就要徹查,冇有實據,彈劾甚麼罪名,該禦史就自坐其罪!
“黨多了,也就無黨了。要緊的不是黨派林立,而是把黨爭建立在一個不影響朝局的範圍以內,誰過線,就打誰。”
如許的事,豈不是氣的人發昏?
而在侍衛當中,則是滿滿鐺鐺的鎮靜。
誰曉得,阮大鉞是聞名的閹黨,當年的留都防亂公揭,就是一棍子打在此人頭上,弄的他灰對土臉,幾年抬不開端來。
不準過六百字還是崇禎七年前後的規定,但隻準言本衙門之事,則是新加的桎梏,有這規定,就算黃道周想為阮大鉞的事上書,他的奏摺也底子到不了天子的案頭!
但群臣連彈章也上不得了。非禦史不得彈劾大臣,現在朝廷隻準禦史上書言事,諸政務官堂上官隻準言本衙門之事,並且觸及賦稅兵穀需求詳細闡述的才準過六百字,不然奏摺底子過不了通政司的那關,直接就被打返來。
就算是劉宗周這位向來喜好唱反調的人,也是毫不會在厚祿法上開口的。
現在?眼看就要鼎新俸祿,增加支出,這官當的非常有勁的時候,就算不圖這個,也為了複興皇明將來史乘留名,或是能為天下做一點實事,草率去官的結果過分嚴峻,幾近叫人冇法下這類定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