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參考答案[第4頁/共23頁]
9.答:查抄的路子首要有:將《管帳法》法律查抄與管帳職業品德查抄相連絡;將管帳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登記辦理與管帳職業品德查抄相連絡;將管帳專業技術資格考評、聘請與管帳職業品德查抄相連絡。
11.答:我國《票據法》遵循付出票款體例,將支票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淺顯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隻能用於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隻能用於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淺顯支票,淺顯支票既能夠用於支取現金,也能夠用於轉賬。在淺顯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隻能用於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本案例事件中的捏造行動,情節較輕,社會風險不大,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尚不構成犯法,該當遵循《管帳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懲罰,詳細包含:(1)通報,(2)罰款,(3)行政處罰,(4)撤消管帳從業資格證書。
6.答:接管教誨,是指通過黌舍或培訓單位對管帳職員停止以職業任務、職業任務為核心內容的正麵灌輸,以標準其職業行動,保護國度和社會公家好處的教誨。
12.答:按照《管帳法》《管帳根本事情標準》的規定,考覈記賬憑據的根基要求是:(1)管帳機構、管帳職員必須對填製的記賬憑據當真考覈,包管所附原始憑據考覈無誤,包管記賬憑據內容完整、分類精確,包管記賬憑據合適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的規定和要求。(2)實施管帳電算化的單位,對於機製記賬憑據,要當真考覈,做到管帳科目利用精確,數字精確無誤。(3)管帳機構、管帳職員考覈已經入賬的記賬憑據,發明填製弊端時,應遵循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的規定停止改正,以包管管帳覈算質料的實在、完整。
31.答:按照規定,管帳職員持續教誨包含接管培訓和自學兩種情勢。此中,按受培訓首要包含: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構造的培訓;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培訓點停止的培訓;省級以上停業主管部分停止的停業培訓;正在淺顯院校接管國度承認的管帳專業學曆教誨;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承認的其他情勢。自學情勢包含:部分或單位自行構造的停業學習、崗亭培訓;承擔管帳專業課題研討;插手上一級彆管帳專業技術資格測驗;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承認的其他情勢。
7.答:記帳本位幣,是指平常登記賬薄和體例財務管帳陳述用以計量的貨幣,也就是單位停止管帳覈算停業時所利用的根基貨幣。《管帳法》第十二條規定:“管帳覈算以群眾幣為記帳本位幣。停業出入以群眾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能夠選定此中一種貨幣作為記帳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管帳陳述該當折算為群眾幣”。這是對我國記帳本位幣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