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神仙哥哥[第3頁/共3頁]
小女人抱住店東人的大腿,“仆人家你行行好吧,我今後每天來給你洗碗掃地擦桌子行嗎?求求你打賞兩個饅頭,我娘真的快餓死了!”
薛紹敲了一下桌子,“小女人,你過來。”
店東人上前來道,“小店本小利微,養不起這很多每日前來行乞的人。你還是到彆處嚐嚐吧,莫要吵到我的客人。”
薛紹淡然處之,心說誰規定了騎馬穿錦衣的公子哥兒就必必要去豪華酒坊裡用餐?我這叫行動藝術,你們不懂!
大唐律法明文規定,每私藏一張弩,放一一年到兩年。
茶寮裡並不大,來這裡用飯的要麼是馬肆裡的販子腳伕,要麼是路過的淺顯人家。甚麼處所都有富人和貧民,長安也不例外。升鬥小民們本身不富大略也是見多瞭如許的行乞小丐,是以見怪不怪懶於理睬,店東人也並不擯除。
大手筆!
“噯,好嘞!”店東人頓時應了諾,歡天喜地的包了十個饅頭來塞到小女孩兒懷裡,“還不快謝過這位郎君大善人!”
店東人的眼睛豈止是發亮,的確都瞪圓了。這一塊金餅子就夠得上七千錢,都充足買下號稱“鎮店之寶”的飾劍三把不足了!
“不曉得郎君想要何樣的兵器?”店東人取下一把琉璃裝潢的佩劍遞了上來,心想如許的飾劍應當是合適麵前這位青年郎君的身份,說道:“這是敝店的鎮店之寶,郎君且看,如何?”
“這是定金。”薛紹道,“事成以後我再給你一塊。如若對勁,另有打賞!”
“各位叔叔阿伯,嬸嬸大姐。小女子不是乞丐,隻是前來長安探親卻未有尋到人家,花光了川資回不得鄉去。”小女孩子的膽量很小,說的這套話都像是大人教她的,她撥動了一下琵琶弦邊說邊在顫栗,接著道,“小女子身無所長,隻會彈得一手琵琶。本日就在寶地獻醜了,隻求美意人能夠賞個饅頭吃!”
“好了,快起來。”薛紹笑嗬嗬的將她扶起,細下一打量,小女人實在長得挺眉清目秀的,如果生在大戶人家,好吃好喝的營養到位再加以打扮,將來不失為一個美人胚子。
“快走吧、快走吧!”店東人輕拍小女人的後背,好似也有點狠不下心來轟她走。
餬口上的飲食穿著這類細節,風俗了軍旅餬口的薛紹並不講究。但是店東人和中間的門客看到如許的一名穿著光鮮的貴公子,牽著一匹上好的三花馬跑到了小茶寮裡來吃午餐,卻實在有些詫異不時有人斜眼看他。
“弩?”店東人看了圖紙,當場神采一變,“郎君莫要談笑,小店做的是端莊買賣!”
單兵用的弩相對於弓更輕易射得準。要把弓術練到出眾少不得要些年初,弩卻不消,就是個良家婦人也能用弩射殺強健的男人。是以,弩也是管束兵器隻要軍隊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