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現實規則的口袋妖怪遊戲

第15章 主角的第二次道館挑戰[第1頁/共2頁]

算了,既然有道館,那就先去打道館吧。

在我下定決計後,剛走了兩步,就碰到了一個大叔。當時我就震驚了,我曾在卡那茲市的道館中見過跟他。然後,我反應了過來,不是同一個,隻是長的一樣,就跟精靈中間的喬伊蜜斯一樣。這些不著名的大叔們,大抵是專門賣力講授道館的環境的吧,我記得在卡那茲市就是一個長著如許一張臉的大叔奉告的我,館主杜娟的一些根基環境。

講授大叔,為了便利描述,今後就叫他們講授大叔好了,奉告我,武鬥鎮的道館館主滕樹,是利用搏鬥係精靈的妙手。

禁止搏鬥係常見的是飛翔係,而罕見的則是超才氣係和妖精係。到目前為止,我尚未見過妖精係的精靈,在這個遊戲天下裡是否真的有妖精係都是一個題目。畢竟我曾看太小光的拉魯拉絲,它在我的圖鑒裡可冇有顯現出妖精屬性。而如果有妖精係,那拉魯拉絲應當就是超才氣和妖精雙屬性的精靈。

以是,禁止搏鬥係的獨一挑選便隻要飛翔繫了。飛翔係的精靈還是很輕易碰到的,就我現在見過的便有打獵鳳蝶、傲骨燕、長翅鷗和超音蝠。此中打獵鳳蝶是訛詐,能夠忽視。其他三者都很輕易碰到,特彆是超音蝠,多到想吐。

不考慮禁止屬性,想要硬碰硬的話,就不能利用被禁止的精靈。固然我的金大腿不被水係禁止,但會吃全額傷害,反過來,水係的精靈吃下我的水係技術卻能夠減免一半的傷害,屬性上就弱上了半頭。

咦,不對啊,既然道館也是黑黑的看不見,我為甚麼不直接去山洞算了,歸正都是一樣的。不過既然已經到這裡了,彷彿也冇有特彆歸去的需求。二者是一樣的,也就冇有分前後的需求了,哪個近,先哪個彷彿才公道來著。

話說,我不是有“閃光”嗎,我如何俄然就變笨了!必然是天下的錯!

講解大叔,還奉告我,道館裡這麼黑是本來的設想,不是毛病停電之類的啟事。我需求不竭的打敗道館裡的龍套,摁下開關,才氣夠讓房間漸漸的變亮,終究照亮全部房間。至於道館的設想,則是標準的迷宮型,既不像我爸爸那樣還冇來得及改革,也不想卡那茲市的館主杜娟那樣,隻把房間改成了沙土環境,而是標準的迷宮型。

過了一會兒,我彷彿又能看到一些四周的東西了,大抵是眼睛適應了暗中的環境了吧。這還是遊戲,這麼實在。不對,這彷彿本來就是實際,是異界。

嗯,我昨夜夜觀天象,發明本日不宜戰役,我們明日再戰吧。

以是說,想那麼多乾甚麼,底子就分歧適我。

在克服七八個練習師後,我終究按下了全數的構造,翻開了統統的燈,照亮的全部房間。然後我才發明瞭道館館主,滕樹。

進了道館,我發明內裡竟然是一片黑,甚麼都看不見。

既然曉得了這麼黑的啟事,我也就不籌算先歸去走山洞了,歸正遲早要來那麼一回。而石之洞窟但是相稱的遠呢。固然現在,我也有風速鞋,能夠跑步了,可也要花上小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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