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鼓勵孩子勇於競爭[第3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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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和人“爭、搶、拚”,父母包管了孩子的物質需求。正因為如許,孩子一旦踏入社會,分開了他們熟諳的黌舍和家庭環境,常常對社會上新的合作法則和環境很不適應,乃至底子冇法適應。作為家長,他們一方麵要讓孩子體味這類社會上產生的儲存合作,另一方麵,還要幫忙孩子構成勇於合作的風俗。孩子的“爭強好勝”應被家長視為一種好的品格,加以主動精確的指導和培養。當合作成為孩子的一種風俗,那麼孩子不但能接受合作所帶來的壓力,還能成為合作中的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