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懸案欲結[第1頁/共3頁]
夜安錦大有百口莫辯之感。
“如何會有人冒充我呢?我已經夠慘的了,要替我小妹承擔痛苦的結果,娶一個必定畢生癱瘓的女報酬妻。他冒充我想乾甚麼?”
為了避人耳目,當他得知周欣瑩租住的樓房本來是樓中樓的設想,就引誘周欣瑩同意搬開兩個樓層之間的隔斷。
“就算夜安錦臨時不能明白我的苦心,遲早她會明白的。”
像這類獨幢彆墅,鄰裡之間很少來往,相互不知秘聞。
警方對龍港月灣十二號彆墅區停止搜尋時,在其地下室找到了與此前係列惡性案件相乾的物證,另有一本《狂狼條記》,此中詳細記敘了叢森作案的顛末。
《狂狼條記》采納日記體獨白的寫作氣勢,以第一人稱,詳確地記錄叢森每次作案,從挑選目標、體味目標、靠近目標、實施欺騙和殺人的全過程,無一遺漏。
案發當晚,周欣瑩不肯意回家替陳怡彤求劉婧幫著爭奪評聘名額,一小我在街上盤桓好久,纔回到租屋。
它們被清理得乾清乾淨,分門彆類、擺放有序。
夜安錦的例行調查是奧妙停止的,少有人曉得她與這起案件有關聯。
固然常青跟她說過,她建功了,不會因為叢森臨死前的誣告被構造思疑和措置,但成果冇下來,她還是擔憂。
叢森鎖定張梅芳後,通過收集監控發明張梅芳獨守空房、孤單難耐,常常上彀約炮。
“冒充葉天道償還王戒,可我的一片美意卻被當作了驢肝肺,夜安錦竟然把它交給了周路凱!”
令人憤恚的是,這個變態殺人犯還把每次劫財的金額按日期製表填寫。
隻是,在文末竟然呈現瞭如許的內容。
叢澤成驚聞凶信,返回共同警方調查並供應不具有作案時候的證據。
此中就有單身禦姐、仳離辣媽、張梅芳的身份證和手機,另有李思思的門生卡。
而後,“張玉斌”把樓下的門鎖卸了下來,讓周欣瑩拿著身份證和門鎖去配了鑰匙。
除了這些,警方還在靠牆的落地衣櫃裡,找到了花狼每次作案用來改頭換麵的“設備”和作案東西。
這半個多月來的每一天,她都度日如年。
叢森並不是張梅芳的丈夫叢澤成,他是冒名頂替、鳩占鵲巢。
但與其他受害人分歧的是,寒淼的手機被規複為出廠設置,內裡的照片質料和交際軟件、聯絡人全數被清空。
隻是,返來的這個叢澤成實在是叢森。
讓他們焦頭爛額的幾樁懸案一下子昭然若揭,都不需求再破鈔人力物力停止摸排、訪問。
調查成果很快構成體係的檔案陳述,交到了周路凱手上。
假髮、假髯毛、腕錶、衣服、刀具……
她對於餘生朝思暮想,卻不能親身去照顧他。
寒淼的手機也在。
謝辰飛很主動地共同調查,他說本身底子不熟諳十二號彆墅的人,此前也冇有見過張梅芳、叢澤成或者叢森中的任何一個。
周欣瑩把鑰匙交給了“張玉斌”時,涓滴不曉得這個披著羊皮的狼有朝一日會夥同她的兩個閨蜜將她殘暴殛斃。
叢森今後大模大樣地住在十二幢彆墅裡,冇有人質疑他是不是真正的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