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二公子要找場子[第1頁/共3頁]
書滴一身白袍,標準的讓民氣曠神怡,又透著某種霸氣:“屠村不是賢人該做的。”
逸公子瞪歸去,就是本公子叫他來如何了?你們一個個都要造反!敢鄙夷主子!
旭王如果調神武軍,很有能夠從涿州先到解牛縣。這一支強盜,到時能夠擋上一擋。
逸公子瞪他一眼,你纔打打盹,你百口都打打盹,討厭,人家剛要睡著。
這些強盜八成也是霍家弄的,比起黑風寨那一夥範圍更大氣力更強,意義也分歧。
逸公子瞪他一眼,一氣兒說完會死嗎?好吧,這裡有外人,問漂亮:“四周另有甚麼強盜匪賊山賊之類,要範圍大且殘暴能止小兒夜啼的。”
孟虎安靜應道:“關起來了。”
火天一不甘心:“公子!”
逸公子半閉著眼睛,端著酒觥喝一口。
解牛縣的強盜如果真動起來,和二公子分歧,他們是地頭蛇,另有點威名,強殺是不可的,得用彆的體例。
老秀才忙衝動應道:“旭王千歲愛民如子!旭王是百姓的父母,百姓就是旭王的子孫!”
歐陽坤心中也暗怒,歐陽菊資質挺不錯的,誰知昨兒出去就永久回不來了。
世人看看至公子,又乖乖坐下;但臉都紅了,酒喝多了,再來一杯就醉了!
聖明普通的二公子,身上頭髮眉毛都冇了,取而代之是無數血泡,噁心的要命;標緻的火紅羅袍冇了,換了一身便宜的灰布棉袍,這跟要飯得逞被誰恩賜了似得。
二公子看他一眼,杏眼裡有著說不出的東西,這是聖明的超然叡知,將世人都佩服了。
其他火鸞衛環境都差未幾,一身血泡還算好的,那些臉孔全非斷手斷腳的占了將近一半。
逸公子點頭:“不錯。你們都聽著:現在朝中出了大奸臣,聖上也不曉得該信賴誰;旭王是聖上親弟弟,固然三隻腳都殘廢了,還是臨危受命,來為民除害、肅除奸臣、讓老百姓過上安寧的好日子。”
歐陽坤差點氣樂了。他們去能將至公子狗頭拿來,那二公子吃個大虧豈不是連狗都不如?
書滴說道:“要說這麼清楚嗎?不怕有損旭王名聲?”
逸公子瞪他一眼,看甚麼看,狐狸精;她就是問心無愧,實話實話:“不瞞幾位,本公子就是旭王義子。寄父要來殺賊,本公子做急前鋒;寄父要安民,本公子還是往前衝。本公子冇想建功立業,就想寄父少操點心,年紀大了,在家享享清福。”
一個頭髮斑白的老秀才哆顫抖嗦的說道:“至公子,另有人謾罵,說是有人惹怒了他們,纔會搏鬥百姓。孟將軍說,冤有頭債有主,他們怒了應當找至公子,而不是搏鬥無辜百姓;搏鬥百姓就不是人,是牲口!老朽也這麼覺得,此事與至公子無關。”
這個話題也很沉重,世人在沉默。
二公子神采非常丟臉。
那算是好名聲了,胡大當家跟他比中間差二百五十個二公子。
最熱誠的是,二公子壓根冇見到至公子!
逸公子眼裡閃過一道燦爛的光,又傲嬌的瞪昭王:“你都籌辦好了?那跟本公子說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