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上任[第1頁/共4頁]
這朱展卻隻是拉著沈傲,一邊走一邊道:“沈大人來得好快,原覺得你還要過半個月才氣到……對了,待我們交割完了,鄙人就要趕赴常州去,到時沈大人必然要來喝一杯踐行酒纔好,哈哈,你我將來固然異地為官,但是對沈大人,我是聞名已久的,能與沈大人交友,鄙人幸甚。”
有了!沈傲靈機一動,取了紙筆,想了想,隨即下筆,他所用的行書恰是蔡京的字體,蔡京的品德受人鄙棄,但是書法倒是名揚後代的,寫蔡體字也算沈傲的特長好戲,除非蔡京本人,絕冇有人能看出馬腳。
下了船,因為冇有人提早去通報,是以也冇有人來驅逐,這錢塘縣的縣城與仁和縣毗鄰,城區部分剛好構成了全部杭州城的格式,雖是分彆紅了兩縣,實在街坊犬牙交叉,很多處所已分不清誰是誰的轄區了。
沈傲便將晝青被人綁架的事說了,於弼臣聽罷,大驚失容,捏著髯毛氣呼呼隧道:“豈有此理,花石船上也有人敢如此行凶,另有國法嗎?我當即寫一封公文去運河沿岸各縣,必然要將晝縣丞尋返來。”
沈傲曬然一笑,道:“不怪你,你也是職責地點,總要查問清楚的。”
沈傲隻好道:“我是新來的縣尉,是來交割公事的。”
恰是於弼臣行文的工夫,衙外頭有人探頭探腦,此人也穿戴碧服,見了沈傲,便拉了守在門口的小吏來問,傳聞是新來的縣尉,頓時大喜,嘻嘻哈哈地出去,一副眼淚都要流出來的模樣,挽著沈傲的手道:“來人但是今科狀元沈傲沈才子嗎?”
待落了筆,沈傲一邊吹乾墨跡,一邊心中非常對勁,哼,金少文是嗎?哥們弄不死蔡京,先整一整你再說。
“對,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沈傲加了一句。
沈傲見他如此熱忱,感受有點過份,你丫的,你今後是常州推官,我是仁和縣尉,犯得著笑嘻嘻地拉著哥們的手不放嗎?
不待沈傲回絕,朱展便恐怕沈傲跑了似的,拉著沈傲要去簽押房交割,沈傲被他拉著,一時也不好回絕,隻好叫人去尋本身的春兒,叫她派人取官印和憑引來;倒是阿誰都頭,用心撞了沈傲一下,朝沈傲眨眼,彷彿有話想說,但是當著朱展的麵,又不好直言。
過了半晌又返來道:“縣尊請你疇昔,小子,我醜話說在前頭,若你敢冒充縣尉,但是要吃板子的。”
隨即,蔡京又交代了幾句晝青的事,說晝青也算豪傑,叫他多多關照,最後一段話是寫沈傲的,行文之間非常忌諱,隻是道:“吾觀沈傲此人,異曰必是親信大患,君可自便。”
沈傲點頭道:“未就教大人姓名。”
沈傲嗬嗬一笑:“隻怕一定,到時候一紙聖旨下來,程兄不走也得走。”
他這麼說,於弼臣便信賴他所言非虛了,挽著他的手道:“你來了便好,本大人曰夜盼著你來呢!阿誰新到的縣丞晝青為何遲遲不到?”
都頭見沈傲這般謙恭,總算是放下了心,對沈傲多了幾分感激。
於弼臣聽沈傲這般說,深深地看了沈傲一眼,纔是頜首點頭,當即叫人拿了紙筆來去耳房裡謄寫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