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金庸作品集(簡體新版) - 第110章 飛狐外傳(1)

第110章 飛狐外傳(1)[第1頁/共5頁]

對於小說,我但願讀者們隻說喜好或不喜好,隻說遭到打動或感覺膩煩。我最歡暢的是讀者愛好或仇恨我小說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種豪情,表示我小說中的人物已和讀者的心靈產生聯絡了。小說作者最大的祈求,莫過於締造一些人物,使得他們在讀者心中變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藝術是締造,音樂締造美的聲音,繪畫締造美的視覺形象,小說是想締造人物、締造故事,以及人的內心天下。借使隻求照實反應外活著界,那麼有了灌音機、拍照機,何必再要音樂、繪畫?有了報紙、汗青書、記錄電視片、社會調查統計、大夫的病曆記載、黨部與差人局的人事檔案,何必再要小說?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權勢及於統統,以是我們到西歐的博物院去觀光,見到統統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故事為題材,表示女性的人體之美,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答覆以後,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示出來,所謂文藝答覆,是在文藝上答覆希臘、羅馬期間對“人”的描述,而不再集合於描述天使與賢人。

我寫這套總數三十六冊的《作品集》,是從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後約十5、六年,包含十二部長篇小說,兩篇中篇小說,一篇短篇小說,一篇汗青人物評傳,以及多少篇汗青考據筆墨。出版的過程很奇特,非論在香港、台灣、外洋埠區,還是中國大陸,都是先出各種百般翻版盜印本,然後再出版經我校訂、受權的正版本。在中國大陸,在“三聯版”出版之前,隻要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一家,是經我受權而出版了《書劍恩仇錄》。他們校印當真,依足條約付出版稅。我依足法規繳付所得稅,餘數捐給了幾家文明機構及支助圍棋活動。這是一個鎮靜的經曆。除此以外,美滿是未經受權的,直到正式受權給北京三聯書店出版。“三聯版”的版權條約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滿,今後中海本地的版本由廣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粵鄰近,停業上便於相同合作。

我寫武俠小說,隻是塑造一些人物,描述他們在特定的武俠環境(中國當代的、貧乏法治的、以武力來處理爭端的不公道社會)中的遭受。當時的社會和當代社會已大不不異,人的脾氣和豪情卻冇有多大竄改。當代人的悲歡聚散、喜怒哀樂,仍能在當代讀者的心靈中引發呼應的情感。讀者們當然能夠感覺表示的伎倆低劣,技能不敷成熟,描述殊不深切,以美學觀點來看是初級的藝術作品。不管如何,我不想載甚麼道。我在寫武俠小說的同時,也寫政治批評,也寫與汗青、哲學、宗教有關的筆墨,那與武俠小說完整分歧。觸及思惟的筆墨,是訴諸讀者明智的,對這些筆墨,纔有是非、真假的判定,讀者或許同意,或許隻部分同意,或許完整反對。

讀者瀏覽一部小說,是將小說的內容與本身的心機狀況連絡起來。一樣一部小說,有的人感到激烈的震驚,有的人卻感覺無聊厭倦。讀者的本性與豪情,與小說中所表示的本性與豪情相打仗,產生了“化學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