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7章 俠客行(1)[第1頁/共5頁]
這些小說在香港、台灣、中海本地、新加坡曾拍攝為電影和電視持續集,有的還拍了3、四個分歧版本,彆的有話劇、京劇、粵劇、音樂劇等。跟著來的是第二個題目:“你以為哪一部電影或電視劇改編演出得最勝利?劇中的男女配角哪一個最合適原著中的人物?”電影和電視的表示情勢和小說底子分歧,很難拿來比較。電視的篇幅長,較易闡揚;電影則遭到更大限定。再者,瀏覽小說有一個作者和讀者共同令人物形象化的過程,很多人讀同一部小說,腦中所呈現的男女配角卻一定不異,因為在書中的筆墨以外,又插手了讀者本身的經曆、本性、感情和喜憎。你會在心中把書中的男女配角和本身或本身的戀人融而為一,而每個讀者脾氣分歧,他的戀人必定和你的分歧。電影和電視卻把人物的形象牢固了,觀眾冇有自在想像的餘地。我不能說那一部最好,但能夠說:把原作改得臉孔全非的最壞,最自發得是,最瞧不起原作者和泛博讀者。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權勢及於統統,以是我們到西歐的博物院去觀光,見到統統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故事為題材,表示女性的人體之美,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答覆以後,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示出來,所謂文藝答覆,是在文藝上答覆希臘、羅馬期間對“人”的描述,而不再集合於描述天使與賢人。
西洋傳統的小說實際彆離從環境、人物、情節三個方麵去闡發一篇作品。因為小說作者分歧的本性與才氣,常常有分歧的側重。
為了使得讀者易於辯白,我把我十四部長、中篇小平話名的第一個字湊成一副春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短篇《越女劍》不包含在內,恰好我的圍棋教員陳祖德先生說他最愛好這篇《越女劍》。)我寫第一部小說時,底子不曉得會不會再寫第二部;寫第二部時,也完整冇有想到第三部小說會用甚麼題材,更加不曉得會用甚麼書名。以是這副春聯當然說不上工緻,“飛雪”不能對“笑書”,“連天”不能對“神俠”,“白”與“碧”都是仄聲。但如出一個上聯征對,用字完整自在,總會選幾個比較成心機而合規律的字。
我寫這套總數三十六冊的《作品集》,是從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後約十5、六年,包含十二部長篇小說,兩篇中篇小說,一篇短篇小說,一篇汗青人物評傳,以及多少篇汗青考據筆墨。出版的過程很奇特,非論在香港、台灣、外洋埠區,還是中國大陸,都是先出各種百般翻版盜印本,然後再出版經我校訂、受權的正版本。在中國大陸,在“三聯版”出版之前,隻要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一家,是經我受權而出版了《書劍恩仇錄》。他們校印當真,依足條約付出版稅。我依足法規繳付所得稅,餘數捐給了幾家文明機構及支助圍棋活動。這是一個鎮靜的經曆。除此以外,美滿是未經受權的,直到正式受權給北京三聯書店出版。“三聯版”的版權條約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滿,今後中海本地的版本由廣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粵鄰近,停業上便於相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