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水至清則無魚[第1頁/共3頁]
她至今想起來,都感到壓迫感實足,那是一種讓她心底驚駭的感受。
這些話,從一個女人嘴裡說出來,還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女人。
這類有些病態的女人,她和林山月的故事,以及她為甚麼要殺人,餘驚鵲冇有涓滴興趣曉得。
要!
做警察不就是為了錢,為了一個好餬口嗎?
那麼你不要這錢,才奇特。
餘驚鵲笑著說道:“你打通了差人廳的乾係,找了替罪羊,以是現在感覺高忱無憂?”
書中的每小我,都會有故事線,大師耐煩看。
餘驚鵲冷冷的看著葉嫻,葉嫻又想起來了當時餘驚鵲戳穿本身時的模樣,她微微後退,背貼著車門。
莫非已經冇事了?
餘驚鵲內心問本身。
看到餘驚鵲收錢,葉嫻嚴峻的情感放鬆下來,帶著嘲笑說道:“當時你能獲得的,比這個多很多。”
蔡坤收錢,餘驚鵲猜獲得,因為餘驚鵲奉告蔡坤,葉嫻就是凶手。
本身一個警署小小的警察,還能去差人廳昭雪不成,好笑不成笑。
“不來找你,我內心放心不下。”葉嫻現在看起來一點都不驚駭,隻是當時餘驚鵲站在她麵前,將她的把戲一點一點戳穿的模樣。
下車以後,將信封裝進大衣口袋,歸去警署。
餘驚鵲決定收錢,不但僅是要合適本身警察的身份,同時也是要奉告蔡望津,我有缺點,我有尋求。
將呼吸平複,葉嫻奉告本身,永久不再見餘驚鵲,叫司機開車分開,從警署門前從速分開。
葉嫻不是好人,林山月也不是。
現在手裡的信封,纔是餘驚鵲應當拿到的東西,不燙手,想如何花就如何花,也不需求擔憂。
如許的錢,不收白不收。
“你收了這個錢,我才氣高忱無憂。”葉嫻將信封遞出去。
你要蔓延公理,你去打日本人去啊,做警察乾甚麼。
一個有錢人,大街上隨便殺一小我,你莫非能夠讓他去差人廳下獄嗎?
餘驚鵲給她的壓迫感,比她去差人廳,麵對刑事科科長的時候,來的都要激烈。
麵對葉嫻的諷刺,餘驚鵲一樣好笑。
她在刑事科,已經做好了破財免災,乃至是獻身的籌辦。
“你曉得不曉得很噁心,血在棺材內裡流了很多,幸虧我給它籌辦的棺材好,實木的。”
葉嫻當時的行動,和現在的模樣比起來,天差地彆。
“然後偷偷將鑰匙放在了一個林山月剛死,就想要占我便宜的人那邊,以後去差人廳報案。”
看著葉嫻的信封,餘驚鵲還是冇有開口。
差人廳曉得葉嫻就是凶手,餘驚鵲能瞞疇昔嗎?
葉嫻這裡的事情,屢見不鮮,餘驚鵲心中也冇有公理感爆棚,要給林山月一個公道。
阿誰時候不是拿好處,是急著送命。
你有多大的胃口,就吃多大飯。
餘驚鵲將信封拿過來,說道:“我收了。”
PS:感激70577,守心靜篤的打賞支撐。
“蔡坤蔡署長那一份,我已經給了。”葉嫻的話不過就是奉告他,蔡坤都收下了,你就不要推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