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6章 戰前部署(一)[第3頁/共3頁]
弘晴這麼一說,嶽鐘琪自是不敢有甚含混,深吸了口氣以後,先是慷慨激昂地表了態,隻是末端卻又略帶一絲躊躇地出言要求道。
弘晴並未因嶽鐘琪的表態有甚動容之表示,僅僅隻是暖和地一笑,神情淡然地便準了其之所請。
誠德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捷報抵京,朝野為之震驚不已,誠德帝急召諸軍機大臣商討弘晴所奏諸事――一是弘晴請封趙秦山等三報酬就義三義士,並蔭厥先人;其二,青海改土歸流,不再任由遊牧部落自治,並移四川、山西等人丁大省之民實邊,無償賜與地盤、牲口,以穩固青海,所需之用度可由工部紅利以及“八旗商號”之生長基金撥出,由朝廷派出官吏對青海停止精耕管理;其三,將青海一戰所俘獲之戰俘儘皆發送本地,著構築門路水利,以贖其罪;其四,提請各部有司馬上加運糧秣輜重,覺得軍需之用;其五,奏請伐準噶爾汗國一事,言明今全軍士氣正旺,恰是討逆之時;其六,奏請將四川提督李敏行所部改編為新軍,併爲火線雄師以後備彌補;其七,就滅外謝爾蘇部族一事立法,明定將來之例,再有敢以百姓之性命勒迫朝廷者,一概滅族。
弘晴所奏之事多且紛雜,觸及到軍、政、立法等方方麵麵,影響甚巨,一眾軍機大臣們自是都不敢掉以輕心,逐條議之,分歧頗多,特彆是對移民實邊以及明定律法二事持分歧定見者很多,李敏銓與新晉軍機大臣的郎爾衡更是明白表示反對,以為前者有勞民傷財之嫌,後者則是立法過苛,於寬恕之道不符,對此二事,十三爺與張廷玉、方苞皆保持沉默,既不支撐也不反對,倒是馬齊覺得移民實邊可行,隻是強迫行之,恐激起民亂,建議當以誌願為原則,至於立法一事麼,馬齊也表示有所不當,但並未激烈反對,誠德帝思慮再三,終究決定采取馬齊的建議,準了弘晴所請之諸事件,唯立法一事擱置再議,準了改土歸流之發起,至於移民實邊麼,則由川、晉兩省自行措置,諸事遂做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