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章 殺人之術[第1頁/共3頁]
當代傳說中利用戟最馳名的武將,便是三國期間的呂布。
或許淺顯人感覺五六十斤不算甚麼,隨便一個成年人就能提得起來。不過提得起來跟舞的起來倒是兩回事。
這便是槍術裡的聽勁。大槍沉重,隻要效腰力才使得開,好槍法必必要能聽到槍頭上的勁,化發一家,方能不敗。內家槍法在之前是能夠“了結君王天下事”,從而封妻萌子的絕學。
或紮,或攔,或拿,不管如何竄改都不離這三種根基招式。這是統統長槍兵器的根本,持重返璞歸真,操縱長戟的重量,隻將這三招幾次來回的利用,便勝利擋住了湧上來的馬仔。
持重眼觀槍尖,順手一送,長戟化作一條毒蛇獨自到了那馬仔胸前。
眾目睽睽之下,那馬仔不想落了麵子,因而將西瓜刀一舉,大吼一聲對著持重就砍了疇昔。
手中長戟一橫,此次持重倒是部下包涵了,操縱長戟的杆子撞向小妖。
啪啪啪,小小衚衕裡不時傳出刀槍交鳴之聲,一道道的白光飛起,接著就是一聲慘叫。這是馬仔的砍刀被持重磕飛,然先人被持重紮傷了。
這是一種長槍的標準握法,右手必必要包裹住槍的末端,如許既能最輕巧的節製兵器,又能包管本身不被誤傷。
“冇用的東西!兄弟們一起上,我不信他有三頭六臂!”那頭子吐了口唾沫,喊道。
一眾馬仔本來仗著人多,能夠趁亂砍傷持重,當時候持重就得工夫降落幾成,被他們亂刀砍死。
持重雙手抓住長戟,猛的端了起來。
擒賊先擒王,持重倒是刹時將目光放在了他身上。
持重就聳峙在門口,一動不動,隻是啪一聲將長戟抖了起來,這一下就像是長戟有了生命普通,跟著持重的手在舞動。
“我草,你們退甚麼?忘了老邁的號令了?我們有三十多人,怕他一小我?就是堆也能堆死他了!”這時候,一個小頭子大喊起來。
持重將長戟使的的確如穿花胡蝶,戟尖一晃便消逝在原處,接著呈現在兩個馬仔的空擋裡,要麼紮,要麼攔,總會重傷一兩個馬仔。
哧拉一聲,持重抽出長戟,馬仔跟著持重收槍,往前一個趔趄跌了過來。卻被突如其來的一腳倒踹出去,鮮血灑了一起。
它綜合了矛跟戈二者的長處,既有直刃又有橫刃,呈“十”字或“卜”字形,是以戟具有鉤啄刺割等多種用處,其殺傷才氣賽過戈和矛。
而像是劍這類兵器,在疆場上的合用性就很差了。
而古時候大將夜襲敵軍,馬踏連營,被團團圍住也從不嚴峻,反而是長槍舞起,槍槍不落空。人槍合一,槍想往那裡去我就送他去那裡,我眼到哪,槍就自會紮那裡。人隻要不竭地給槍以能量和神意,槍自會幫你辦理四下。
持重嘲笑一聲,隻是道:“來!”
持重嘲笑一聲,反手一抖長戟,戟尖刷的轉了一個圈,將那馬仔的傷口擴大,而長戟上的新月刃也蹭到了他的肌肉,頓時刮下來一大片的皮肉。
“哪個不怕死的先來?”持重將長戟一遞,泛著寒光的戟尖放射出逼人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