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認罪還不成嗎?[第1頁/共2頁]
本身受了半天驚嚇辛苦一回,卻白白便宜了半路殺出來的陌生人,付國忠差點冇氣暈,卻隻能自認不利。
加上小地痞交出來的東西確證是沈博年等人的失物,餐廳保安給出親眼看到付國忠進辦事台的證明。
四個從他身上搶走玉石的地痞此時已認罪。
這讓他感覺很奇特。
他們說,下午付瑾梅上廁所時候,餐廳隻要付國忠一小我時,他們看到他出來辦事台,翻開過內裡的櫃子,因為冇有看清他拿的是甚麼,再加上他是付瑾梅的親弟弟,以是冇有多想。
當然,就算報警,公|安也一定找的返來。
付國忠在地上躺了一會,悲傷懊喪地回了家。
付國忠一五一十將本身的盜竊顛末說了。
捉賊捉贓,東西不在他這,他有啥好驚駭的。
卻冇推測,第二天一早,公|安便上門以盜竊大罪將他拘繫了。
付瑾梅默著臉:“我如何幫你?你要冇做,差人天然能還你明淨。”
小地痞們看到書包裡竟然有十多萬元現金,另有五塊玉石,先是嚇了一跳,厥後全都樂得笑開了花,打了個呼哨毫不遊移撤了。
“……”
他這些東西也是偷的,必定不能報警。
這表白,就算他承認偷了那些東西,也會與那四小我一樣,交了罰款就能被開釋。
統統的人證都將鋒芒指向付國忠,可他仍然不肯承認:“俗話說,捉賊捉贓,你們的東西又不是從我身上搜到的,如何能說是我偷的。莫非就不能是他們讒諂我?姐,我冤枉,你必然要幫我啊。”
犯了罪竟然不消下獄?
付瑾梅答覆的很分歧付國忠的情意,但他找不到她話裡的錯處,隻得罷了。
當他覺得他也能交點罰款被開釋時,一名苦主俄然說道:“玉石是對的,鑽石少了三顆。”
卻不料,在輪到他的時候,公|安再次問了他一遍是否定罪,獲得否定的答覆後,說要將他關進拘留所。
這是律法有竄改嗎?
“……”
不過,不管如何樣,這是功德呢。
公|安表示他說的冇有疑點,當即讓他簽了認罪書。
“既然如此,你交代一下犯法顛末。必然要陳述究竟,以免你是替人頂罪。”
歸去後他以身材不舒暢為由給付瑾梅打了個電話,然後蒙著頭在家裡歇息,籌辦第二天再去餐廳看環境在尋摸發財良機。
“因為你不認罪,這個案子冇法結,你做為第一懷疑人,要拘留到洗清懷疑才氣走。”
公|安問了他幾次後,不再逼問他,將他押到一旁,開端措置小地痞的事情。
付國忠看到,四個小地痞因為認罪態度傑出,又償還了贓物,公|安隻告訴他們家人過來交了罰款,就將人給放了。
固然之前冇被拘留過,付國忠傳聞過被拘留的苦,躊躇了一下,決定承認:“那我認罪,我認罪還不成嗎?”
錢和玉石不見後,他之前的驚駭感全都冇有了。
付國忠大喊冤枉,到了公|安局辦案大廳,看到明天搶走他東西的四個地痞、沈博年等五個苦主,不見不散餐廳的保安,付瑾梅和慕清妍,心中驚懼,卻仍然嘴硬,大喊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