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的戰爭(資料)[第11頁/共13頁]
在乎大利,都會住民及鄉村貴族較少遭到北方倫巴底來的加洛林王朝與南邊海上來的北歐人遍及傳播的封建主義的影響。販子、地主、城裡人與農夫在麵對馬紮爾人從北方入侵與穆斯林從海上入侵的威脅時,便同仇敵愾地武裝起來。服兵役甚為遍及。都會由本城的民兵保衛。彆的處所,安然狀況決定於武裝強弱;而在乎大利,武裝力量的強弱首要的不在zhan有這些力量而在於財產。
建立雇傭軍隊需求款項。12世紀因經濟復甦,販子與教士手中的款項越來越多;並且,某些貴族已過慣豪華餬口,甘心出錢,以代替去軍中退役。為此,到了13世紀初,法蘭西國王腓力·奧古斯都(Philip Augustus)就能集結一支龐大的常備軍去對於他的表兄弟――英格蘭國王安傑文(Angevin)。安傑文依托王權與賦稅來擴雄師隊,成果不是敗於腓力,而是敗於他本身的部屬――幾位倫尼米地區的男爵。
編輯戰役法律者日趨增加,與其說是出於基督教義的、法律的或騎士的知己,不如說是因為一種完整分歧的新環境:戰役的逐步貿易化 [ 作者注:M.H.Keen,The Laws of War In the Late Middle Age,London,1965,P154ff. ] 。勒贖與打劫不再隻是欣然同意的誇獎,而對於越來越多的參戰者來講,已成為他們的行動的首要目標。征募兵員的代價藐小,而一場戰役的獲益能使他們致富。是以,首要的事情必須弄清:如果戰役結束了,戰役也按通例到來,那麼,甚麼時候能夠獲很多少戰利品,以及如何分派;能夠要多少贖金,誰有權去要?因為忠心退役可希冀獲得這些合法的嘉獎,即便要冒風險、要接受艱钜磨練,到了中世紀末,如許的動機常常致令人們去插手一場戰役。乃至在一場純屬封建領主間的戰役中,各個階層都會有人去插手雇傭軍。
法蘭西是各種體製的發源地。因為前加洛林王朝在抵當北歐人入侵方麵隻能供應意味性的庇護,因而中心權威分離到了所謂的附屬的“分支”(即“委員會”,近似當代日耳曼兵士團的“火伴”)身上,他們能夠代代擔當,有真正的獨立采邑諸如埃諾(Hainault);佛蘭德斯(Flanders);佈列塔尼(Brittany)、普羅文斯(Provence);他們逐步地不再理睬對王室應儘的任務,王室已有力加強或減弱他們。王室為了庇護本身,不但要依托自家的騎士,還要依托發薪金的軍隊。這些領薪的兵士能夠是落空地盤、餬口不安寧的騎士,跟著歐洲戰役逐步到來,人丁增加,這類人的數量也在增加。或許是因為雇傭的馬隊在設備上遠不如騎士講究,是以被稱為軍士而不是騎土。或許因為步兵已不被正視,乃至隻作為聽差利用,是以被稱作“男仆”。也或許因為可稱作12世紀技術古蹟的機弩,利用它們的“專家”凡是須花大代價,是以常常從意大利或普羅文斯入口雇來。因為這類種啟事,雇傭的馬隊軍隊便應運生長起來。